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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K14997732G/2019-001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发文日期: 2019-10-12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走规模化科学养殖新路,不走散养污染环境老路”的决策部署,我区出台了《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畜禽禁养区划分范围的通知》。
索 引 号: 11330525K14997732G/2019-001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发文日期: 2019-10-12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走规模化科学养殖新路,不走散养污染环境老路”的决策部署,我区出台了《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畜禽禁养区划分范围的通知》。

关于对《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畜禽禁养区划分范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走规模化科学养殖新路,不走散养污染环境老路”的决策部署,我区出台了《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畜禽禁养区划分范围的通知,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推动实现以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引领走稳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调整后的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有哪些?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风景名胜区;

3.人口集中区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解读人:谈利强,联系方式:2667190。

 

政策原文: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畜禽禁养区划分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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