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
  • 沈佩明

党组书记、院长:沈佩明

我的职责

主持区法院全面工作。

我的简历

男,汉族,1978年5月出生,江苏吴江人,200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8月参加工作,法律硕士。

现任南浔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曾任德清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办公室副主任(科员),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科员、助理检察员,湖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科员、检察员,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宣传教育处副处长(副科长级),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宣传教育处处长(期间取得同济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挂职担任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副书记)(正科长级),湖州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处长(正科长级)、副局级检察员,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处级),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副处级),现任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副处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