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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5-001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 成文日期: | 2025-01-17 |
文 号: | 统一编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225 |
内容概括: | 近日,南浔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动态收回南浔镇等10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将文件相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纵深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符合乡镇(街道)特点的执法体系,结合实际,对部分赋权镇街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收回。 |
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5-001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
成文日期: | 2025-01-17 |
文 号: | |
统一编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225 |
内容概括: | 近日,南浔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动态收回南浔镇等10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将文件相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纵深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符合乡镇(街道)特点的执法体系,结合实际,对部分赋权镇街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收回。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动态收回南浔镇等10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文件解读
近日,南浔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动态收回南浔镇等10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将文件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纵深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符合乡镇(街道)特点的执法体系,结合实际,对部分赋权镇街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收回。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
三、政策解读
(一)主要内容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按照“镇街选取、部门评估、区级确定”的程序,由镇街人民政府对拟收回的赋权事项认真分析研判,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评估自身承接能力。与相关部门、镇街开展了多轮会商,同时开展了社会公众意见征求、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工作,围绕镇街工作中必要性和高频率事项原则,草拟了《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动态收回南浔镇等10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经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合格,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收回,具体如下:
1.南浔镇原赋权39项,收回15项,具体为:新闻出版领域2项、交通运输领域5项、农业农村领域7项、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1项。
2.练市镇原赋权409项,收回318项,具体为:新闻出版领域3项、人防领域5项、建设领域139项、交通运输领域9项、教育领域5项、经信领域4项、农业农村领域9项、人力社保领域49项、市场监管领域1项、水利领域21项、体育领域13项、卫生健康领域1项、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21项、应急管理领域21项、自然资源领域17项。
3.双林镇原赋权39项,收回19项,具体为:新闻出版领域3项、交通运输领域4项、农业农村领域7项、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5项。
4.菱湖镇原赋权39项,收回15项,具体为:新闻出版领域2项、交通运输领域3项、农业农村领域6项、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4项。
5.和孚镇原赋权39项,收回17项,具体为:新闻出版领域3项、交通运输领域4项、农业农村领域7项、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3项。
6.千金镇原赋权39项,收回21项,具体为:新闻出版领域3项、交通运输领域4项、农业农村领域7项、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7项。
7.善琏镇原赋权39项,收回20项,具体为:新闻出版领域3项、交通运输领域3项、农业农村领域7项、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7项。
8.石淙镇原赋权39项,收回21项,具体为:新闻出版领域3项、交通运输领域4项、农业农村领域7项、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7项。
9.旧馆街道原赋权39项,收回17项,具体为:新闻出版领域2项、交通运输领域1项、农业农村领域7项、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7项。
10.东迁街道原赋权39项,收回13项,具体为:新闻出版领域3项、交通运输领域1项、农业农村领域6项、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3项。
(二)生效时间:该通告自2025年1月24日起实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姜锋 (执法协调科)
联系电话:0572-309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