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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MB18865016/2023-000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1-31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南浔区应急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索 引 号: 11330525MB18865016/2023-000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1675094400000
文  号:
统一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括:

南浔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1 13:20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南浔区应急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浔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南浔区矛盾调和中心四楼,邮编:313009,电子邮箱:nxqajj@163.com,联系电话:0572-3029665,传真:0572-3029668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南浔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浔政办发〔2022〕28号)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应急管理中心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
  2022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条。其中组织机构、人事信息6条,政策法规、规范性公文类5条,财务预决算信息2条,安全生产、部门动态、公示公告和新闻发布等其他信息11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实行“先审查、后公开”依法公开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搜集、发布信息等日常管理,规范信息的发布时间、版式要求,及时公布安全生产、灾害救援、监督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情况第一时间公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浙江政务服务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信息。加强信息工作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门的信息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材料,完善政务信息网站内容。
  (五)监督保障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1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处于打基础阶段,主要存在两方面基础性短板:一是主动公开的覆盖面和信息深度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方式较为单一,回应公众关切的能力需提升。针对上述不足,本年度将着力打基础、拓形式: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深化核心领域公开。重点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关键领域的信息供给力度。二是强化创新探索意识,丰富解读呈现形式。积极尝试运用图解、短视频等更易被群众接受的形式,提升应急安全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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