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 索 引 号: | 330503000000/2026-10104225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行政复议与应诉协调科 | 发文日期: | 2026-04-07 |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 内容概括: | |||
| 索 引 号: | 330503000000/2026-1010422522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司法局(湖州市南浔区行政复议局) |
| 发文日期: | 2026-04-07 |
| 文 号: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关于向申请人陈俞任送达《行政复议告知书》的公告
陈俞任:
你于2026年1月22日向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请求为“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请求确认违法等该具体行政行为”。因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表述不清楚,本机关于2026年1月28日书面通知你补正,并告知你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现补正期限届满,你仍未按期向本机关提交补正材料,也未提出逾期不补正的正当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因采用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亦无法通过电话方式与你本人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告知书》(湖南政复〔2026〕13号)。你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湖州市南浔区行政复议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朝阳路888号,行政复议与应诉协调科;联系电话:0572-3011793。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