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5794366679Y/2020-000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0-07-25 |
文 号: | 统一编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括: | 南浔区关于非机动车规范有序停放的公告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南浔交警大队将在全区城镇规划范围内加大对非机动车(含二轮摩托车,下同)规范停放的管理力度。现公告如下:1.非机动车要按指示方向有序、整齐、规范的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线内。 |
索 引 号: | 11330525794366679Y/2020-000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0-07-25 |
文 号: | |
统一编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括: | 南浔区关于非机动车规范有序停放的公告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南浔交警大队将在全区城镇规划范围内加大对非机动车(含二轮摩托车,下同)规范停放的管理力度。现公告如下:1.非机动车要按指示方向有序、整齐、规范的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线内。 |
南浔区关于非机动车规范有序停放的公告
南浔区关于非机动车
规范有序停放的公告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南浔交警大队将在全区城镇规划范围内加大对非机动车(含二轮摩托车,下同)规范停放的管理力度。现公告如下:
1.非机动车要按指示方向有序、整齐、规范的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线内。
2.非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线外或占用机动车和其他专用停车泊位的,执法队员将对非机动车不规范停放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同时将非机动车拖离或锁定,待依法处理完毕后再予以放行。
3.严禁非机动车占用、锁靠在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绿化,对相应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
4.非机动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遵守文明规范,对影响交通安全、影响他人通行、影响市容市貌等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将依法查处。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秩序、规范停车,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环境。
特此公告!
咨询投诉电话:
0572-3096310。
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浔区交警大队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