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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K14997855H/2020-000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0-11-03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湖州市南浔区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为助推南浔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引进,力促国有资本做大做强,结合我区实际,现特制定《湖州市南浔区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简要情况说明如下:1.主要章节。
索 引 号: 11330525K14997855H/2020-000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0-11-03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湖州市南浔区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为助推南浔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引进,力促国有资本做大做强,结合我区实际,现特制定《湖州市南浔区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简要情况说明如下:1.主要章节。

政策解读---湖州市南浔区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湖州市南浔区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为助推南浔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引进,力促国有资本做大做强,结合我区实际,现特制定《湖州市南浔区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简要情况说明如下:          

1.主要章节。《管理办法(试行)》共分十一个章节,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架构、职责分工、运作模式、投资原则和要求、投资管理程序、费用和收益、基金退出、风险防控和绩效考核、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附则等。

2.总则。南浔区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区国有投资基金”)是由区国有资本主导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投资基金,旨在引导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我区实体经济发展,推动创业创新和产业优化升级。

3.组织架构。基金组织架构原则上包括投资管委会、产投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三个层次,按照本办法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区投资管委会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各相关部门及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等为成员,投资管委会下设办公室。

投资管委会授权湖州市南浔区国有资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公司”)代行出资人职责,封闭运作区国有投资基金。再由其委托湖州市南浔区国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区国有投资基金的运营管理。

4.职责分工。区投资管委会、区投资管委会办公室、项目引进单位、产投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应明确职责,根据国有资产、金融和财务等有关规定健全区国有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机制,推动区国有投资基金政策引导目标实现。

5.运作模式。区国有投资基金一般以设立“投资基金”的模式运作,对于重大项目也可采取“直接投资”的模式运作。

6.投资原则和要求。区国有投资基金对于直投项目的参股比例,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投后总股权的30%,原则上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战略性或并购重组类项目除外)。如遇特殊项目,须上报投资管委会研究决定。

7.投资管理程序。区国有投资基金投资决策一般程序为:项目提出、项目初审、项目立项、尽职调查、项目投决、项目审议、项目审定、组织实施等。

8.费用和收益。产投公司根据委托管理协议按年支付基金管理公司委托管理费用。

9.基金退出。投资基金存续期最长不超过9年,经相关审议决策程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10.风险防控和绩效考核。建立对区国有投资基金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并健全尽职免责机制。产投公司要加强对区国有投资基金运作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投资基金原则上应当委托一家在湖州有分支机构的中国境内商业银行进行托管。基金管理公司和项目引进单位等要对投资项目开展考核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奖惩建议。

11.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若发生区国有投资基金认缴出资额增加、项目管理方实质性变化、基金存续期延长等核心要素变更情况,由基金管理公司向投资管委会办公室报告并获批复后进行处理。

12.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政策原文: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南浔区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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