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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5-012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07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中心, 服务, 健康, 委托, 管理 |
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5-012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5-06-07 |
文 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中心, 服务, 健康, 委托, 管理 |
关于开展南浔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委托管理项目询价的公告
为推动南浔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的发展,促进辖区居民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南浔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南浔区卫生健康局拟对2025年—2026年南浔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委托管理项目开展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南浔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委托管理项目
2.预算总额:8万元。
二、采购内容
1.具体内容: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南浔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委托运营南浔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开展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和辖区内有关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指导。包括派驻1名人员专职坐班,向辖区公众提供心理服务(包括心理健康宣教、心理测量、心理疏导、心理治疗等业务),做好大型团体辅导、试点监测分析、工作督导、分类培训、干部心理护航、工作评估,创新心理释压、减压体验等工作内容。(附件1)
2.服务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涉及履职不到位所发生的法律纠纷案件,并做出承诺;(附件2)
3.开展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资质证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要求
按要求提交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与工作内容相匹配的活动方案、询价单(附件3)等材料。询价单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注明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中标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和预算的前提下,以竞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支付60%,年底根据服务考核质量支付剩余的40%,如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终止合作,并追回相关款项。
七、投标资料提交地点、截止时间、联系人
请于2025年6月13日17:00时前送达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南浔区政府东楼417室(如快递,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联系人:章中民,电话:0572-3023239。
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