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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事项的通知
各分局(所),机关各科室、综合执法队: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有关工作部署,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 2024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市监信〔2024〕1 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湖市监信〔2024〕25号)文件要求,结合南浔区实际,区局编制了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一)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包括46项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涵盖66个抽查类别(含通用事项)、468项抽查事项,其中涵盖市局统一制定计划任务、市(区县)局分别制定计划任务和区县局单独制定计划任务三类。
(二)X+7模式。对市场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使用情况、变更登记情况、主体备案情况、经营场所及存续状态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情况、商标使用行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的监管,共7个事项被确定为通用检查事项,在对市场主体开展其他事项的随机抽查时一并实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目标。
二、重点指标
(一)全年双随机抽查事项占比达到60%以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覆盖率100%,计划任务和抽查结果按时公示率100%;
(二)双随机抽查检查占所有行政检查的比例达到50%以上,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企业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检出率,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达到95%以上;
(三)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95%以上,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置的,要跟进整改情况,确保后续处置率达到100%,需要转案源的,要及时将相关线索、材料转执法办案系统,并做好工作交接,实现闭环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监管计划。“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新时代政府监管方式的重大改革创新,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各科室、分局(所)要按照区局年度监管计划任务(见附件)的要求,科学组织编制本单位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确保全年辖区内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区局各相关科室要加强与市局相应条线业务室处室的对接。同时,加强统筹协调,对各分局所做好督促指导,避免重复交叉,抽查计划接收执行单位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在平台内予以更新调整,确保各项计划任务及时圆满完成。
(二)规范开展随机抽查。全局要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精心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规范双随机年度计划的制定和下发认领(凡无法执行计划的部门及时反馈并调整接收状态为无法执行),严格按照实际情况提交现场检查记录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执法照片、视频),规范录入被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的确认签字(涉及实际签名地址),并及时审核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果提交后20天内必须完成结果审核),即时跟进后续处置,实现闭环管理,确保计划可查、任务可溯、过程可控、绩效可比、责任可究。
(三)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各相关科室要采取“通用+专业”融合模式,积极运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内置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模型,对风险等级低、信用水平高、同一年度内多次检查正常的检查对象降低抽取比例和频次,不断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依据“应随机尽随机”“能联合尽联合”原则,在积极联合其他监管部门开展部门联合抽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内部融合抽查事项,提质拓面、内合外联,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充分运用“智联查”以及“浙江企业在线”企业整改报送等功能,不断提升抽查检查效能。
区局将根据“互联网+监管”工作部署,对分局所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相关科室、分局(所)要对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研判,及时掌握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附件: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