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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4-0257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09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一、起草背景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强化属地控辍保学责任,全面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优质公平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南浔区实际情况,特研究制定《2024年南浔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二、起草过程一是调查分析。 |
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4-0257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09 |
文 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一、起草背景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强化属地控辍保学责任,全面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优质公平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南浔区实际情况,特研究制定《2024年南浔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二、起草过程一是调查分析。 |
关于《2024年南浔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强化属地控辍保学责任,全面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优质公平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南浔区实际情况,特研究制定《2024年南浔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一是调查分析。根据前期的排摸结果,今年中心城区的学位供给不足,非中心城区学位供给充足,因此增加中心城区学位供给,确保户籍生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二是开展调研。多次召开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关于2024年招生政策调整的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建议。
三、主要内容
《2024年南浔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分为十一部分内容:一是指导思想,二是招生原则,三是招生计划,四是招生对象,五是报名方式,六是招生办法, 七是特殊儿童入学,八是缓学申请,九是插班生安置,十是招生要求,十一是招生服务,具体内容见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招生原则,全面促进义务段公办民办学校教育优质均衡、和谐发展。
(二)招生原则。一是属地管理原则;二是就近入学原则;三是公民办学校公平发展原则;四是房户一致优先原则。
(三)招生计划。2024年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130个教学班,初中一年级新生115个教学班。
(四)招生对象。1.入学对象。小学新生: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学龄儿童(以下简称新生),且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初中新生: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生(以下简称新生)。2.入学条件。第一类:“户籍房产类”新生;第二类:“积分类”新生。
(五)报名方式。新生报名采用网上登记方式。具体操作方法可关注“南浔教育”微信公众号推出的“报名指南”。
(六)招生办法。1.办理截止时间:浙江省居住证办理时间统一截止为2024年4月15日。户籍迁入、房屋产权证办证等时间统一截止为2024年5月20日。
(七)特殊儿童入学。各校要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排摸工作,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多形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申请至特殊教育学校或卫星班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八)缓学申请。具有南浔区户籍的一年级新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凭区级及以上医院病历和缓学申请向教育局招生办提出申请,经教育局招生办审核批准后,可推迟一年入学,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九)插班生安置。插班生是指除学校起始年级(小学的起始年级为一年级,初中的起始年级为七年级)新生以外,需要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
(十)招生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招生工作;二是完善招生政策公告制度;三是加强招生工作监督。
(十一)招生服务。各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设立招生咨询服务电话(见原文附件2),南浔区教育局设立招生政策咨询电话和违规招生举报投诉电话,接受招生政策咨询,受理、查处有关违规招生的举报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