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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4-00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科学技术局 发文日期: 2024-01-24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一、总体情况2023年,区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南浔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4-00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科学技术局
发文日期: 2024-01-24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一、总体情况2023年,区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南浔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南浔区科技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现向社会公布南浔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浔区朝阳路666号科技创业园,邮编:313009;电话:0572—3021052;传真:0572-3023292。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区科技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一年来,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截至目前,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其中在通过南浔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46条;通过机关政务公开栏、《湖州科技》、南浔时报等方式发布政府信息25条。公开内容涉及法规文件、总结报告、工作信息、财政信息、人事信息等公众关切的各个方面。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1次。无政务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区科技局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制度,通过狠抓制度落实、安排专人审核、强化督查整改等方式,确保信息质量,对于涉及个人隐私 的政府信息,公开时选择恰当的方式,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 规范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科技局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政务信息公开网、今日南浔 APP 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常态化开展科技政策咨询工作,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努力扩大信息公开面。加强信息工作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门的信息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材料,完善政务信息网站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审核程序和标准,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杜绝各类涉密信息违规公开发布。重大信息发布需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发布。安排专人定期对局政务公开网站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公开信息不完整、信息存在错别字、发布信息质量不高等问题,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查缺补漏,力争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规范,不断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同时也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需要;二是政务公开与新媒体融合运用的方式还不够深入;三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全链条管理,注重源头把关。以制度助规范,以监督帮提升,以考评促优化,不断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从信息化、法律、文字等多方面开展培训,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除文字、图片、图解以外,不断探索新的政策解读方式,如增加微信公众号对应模块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706057-41929-353-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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