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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成校、幼儿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升教师综合素养,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数字化转型,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暑期教师研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2023 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通识与分学段结合,安排教师学习内容。线上学习时间:7月14日至8月31日。
二、学习方式
报名、学习方式与课程设置等与 2022 年暑假、2023 年寒假教师研修总体一致,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选择相应学段报名、自主选学,完成配套测试、获得相应学习时长。
三、学分安排
教师6月6日—7月31日期间参与的“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所获学时自动计入专题研修学时。本次研修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认定 10 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凭电子学习证书,可获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5个。培训学分由所在学校录入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并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省教育厅将根据后台数据抽查复核。
四、工作要求
1.各校要充分重视本次研修工作,把暑期教师研修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做好宣传总结。
2.请各校安排好专人负责本项工作,严格审核,及时统计,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进度抽查,并在培训管理员工作群中公布。管理员账号上学期已经绑定,如需调整请联系张国鸿老师(663496)。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暑期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
南浔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