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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文件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粮食物资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公布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274号)精神,经报省政府批准,2022年我省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 粳稻每50公斤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 128元、133元和135元,自2022年新谷上市起执行。2022年我省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按《关于公布202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47号)精神执行。
请各地认真落实我省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做到按质论 价、优质优价,促进我省粮食稳产提质增效。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4月21日
详情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