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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2-002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2-02-07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关于《湖州市南浔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积极推进我区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湖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本区实际,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2-002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2-02-07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关于《湖州市南浔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积极推进我区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湖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本区实际,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关于《湖州市南浔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湖州市南浔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积极推进我区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湖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本区实际,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2月7日——2022年3月8日

公示电话:0572-3023213

 

 

                                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2月7日 


            湖州市南浔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新时代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水平现代化体育强区,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湖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和新时代全民健身事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以改革激发活力,着力扩大供给,创新服务模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和健康需求,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湖州市南浔区奋力争创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绿色样本贡献体育力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明显增强,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丰富多元,健身场地设施更加便民惠民,体育社会组织充满活力,全区实现“10分钟健身圈”城乡全覆盖。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率达到43.5%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0.9块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4.6%,全区登记注册和备案的体育社会组织180个以上,3A级以上的注册体育社会组织占比50%以上,每年举办各级、各类健身赛事活动不少于100场次,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5人以上,指导服务率30%以上。基本形成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全健身过程的标准化、均等化、智慧化的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全民健身服务制度体系

1.实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以标准化和规范化引领全民健身工作,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健身指导服务,贯彻执行全民健身指导和国民体质监测服务标准。构建“10分钟健身圈”建设和评价标准体系。至2025年,力争建成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区。(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各部门协同推进全民健身发展的联动机制,创新治理方式,保障重点人群的健身需求,缩小城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差距,促进服务均等化。积极开展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群体的体育健身活动,扩大全民健身的覆盖面。在“双减”政策背景下,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增加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供给。建设便利的体育健身设施,为残障人共享公共体育服务、参与健身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

   (二)增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3.加快健身场地提质增量。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实施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新建体育公园(体育设施进公园)5个、足球场(含笼式足球场)7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6个、村级全民健身广场16个、百姓健身房40个,大力推广5条“最美健身步道”。优先建设贴近城市社区、中心村的百姓健身房,推广装配式健身设施。主动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以体育进农村文化礼堂等为抓手,着力增加农村地区健身设施供给,高质量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在新建住宅小区、未来社区等规划建设中,安排充足的健身空间和设施,体育部门要参与体育设施规划、评审和验收。(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大数据局)

4.拓展全民健身活动空间。推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落实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支持经营性健身场所公益性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支持公共体育设施社会化运营,积极探索建立体育场地设施运营维护长效机制。推进“公园绿地+体育”“景区村庄+体育”“商场+体育”等新模式,因地制宜布局各类小型多样的体育健身设施。(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5.加强全民健身“两员”队伍建设。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结构,配合市体育局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精英计划,推广基层体育委员工作制度。积极引导体育教师、退役运动员、教练员、社会健身达人等各类体育专业人才加入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完善评价激励制度。建好用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基地”和“运动加油站”两个平台。(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团区委)

6.创新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模式。开设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大讲堂,为居民普及运动健康知识,传授健身技能。推动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进社区、进镇村、进学校、进企业。加强健身指导人员的培训,提高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总结推广科学有效、易于推广的科学健身方法,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团区委)

7.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机制。建立区、镇(街道)联动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 提供标准化的体质监测服务,推广个人健康档案和运动建议服务。实施浙江省3-69周岁公民体质评价等级标准,积极宣传推广面向大众的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评价体系。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活动,不断提升国民体质监测和达标测试的覆盖率、合格率和优良率。(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

(四)发挥体育社会组织作用

8.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推进全区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改革,实现区体育总会专职化运行。稳步推进体育社会组织依法依规独立运行,建立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鼓励体育总会向乡镇(街道)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实现区“1+25”模式(1个体育总会和25个以上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和乡镇(街道)“1+8”模式(1个体育总会分会和8个以上注册或备案的社会体育组织)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民政局)

9.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制,依法履行对体育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能力水平,提升组织的自我造血能力。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的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的效果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体育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重点支持。(责任部门:区文广旅体局、区民政局)

(五)优化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10.激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新动能。搭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积极组织参与国家级、省级、区域间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争取具有全省、全国的健身赛事落户南浔。探索多元主体办赛模式,完善激励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体育赛事活动。培育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挖掘区域地理优势,体育文化特色,形成“一区多品、一镇(街道)一赛、一社区(村)一会”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格局。构建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的社区(村)运动会。(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11.营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浓厚氛围。推进“悦动生活”公益大培训不断延伸,大力发展三大球、三小球、健身操、游泳、路跑等大众体育项目。鼓励水上运动、户外运动、房车露营等前沿、时尚、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依托互联网技术,广泛开展云赛事、虚拟运动、智能健身等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开拓全民健身线上线下互动新模式。(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12.强化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保障。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赛事活动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和安全工作机制,按照“一赛一策”的原则,周密制定赛事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和赛事活动加强监管,在全区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安全标准。强化赛事活动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探索全民健身融合创新发展

13.推动“体卫融合”。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建立和完善区镇村三级体卫融合服务机构,高标准建设南浔区运动健康促进指导中心,建设镇级运动健康促进指导站点,开展青少年脊柱侧弯筛查等试点项目,推动体卫融合人员交叉培训,编制运动预防慢病技术指南,将国民体质监测纳入健康体检范围。(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

14.深化“体教融合”。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帮助青少年熟练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培养终身锻炼习惯。建立全区统一的分学段、跨区域、常态化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鼓励支持体育社会力量进校园,参与校园体育社团指导、运动队训练比赛等服务。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评估、指导和监督工作,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体育教学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教育局、团区委)

15.促进“体旅融合”。强化“体育+旅游”思维,加强体育与文化旅游、生态农业的融合,发展时尚户外运动,提供多形式多业态的旅游集聚、运动体验项目。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项目和示范基地,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发改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七)推进全民健身重点领域改革

    16.加快全民健身数字化改革。配合市体育局推广使用全民健身“运动码”,打造个人“生态体育运动银行”和“科学运动积分体系”,实现全民健身,一码通行,形成全民智慧健身支撑体系。优化南浔区全民健身地图,配合省体育局建设全域户外运动智能服务系统和科学健身指导系统。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数字化管理平台。到2025年,全民健身领域核心业务基本实现数字化。(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大数据局)

    17.深化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完善社会力量办体育政策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开放办赛,鼓励体育类企业、社会组织主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体卫融合实体机构的建设和运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研发和建设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等场地设施。(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发改经信局、区卫健局)

(八)丰富全民健身特色文化内涵

18.扩大全民健身特色文化传播。将体育文化融入全民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和健身典型,鼓励体育文艺创作,弘扬奥林匹克和中华体育精神,讲好南浔全民健身故事,凝练南浔特色体育文化。挖掘南浔体育历史文化,加强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推广和创新。开展青少年特色体育文化教育,推动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融媒体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体育现代化乡镇创建工作,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助力健康南浔建设。

(二)强化经费保障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多元投入机制。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发挥体育彩票公益金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拓宽全民健身事业投入渠道。

(三)加强督促指导

充分发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的作用,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指标体系。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全民健身重点工程、政府民生实事等项目的监督指导,强化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注重绩效评估

把全民健身工作的年度任务列入区对镇(街道)的综合考核中,对各镇(街道、度假区)的全民健身工作进行年度评估和考核。2025年,对《湖州市南浔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结合浙江省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制度,形成评估报告,加强评估结果作用的发挥,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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