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简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部分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办事项目“无证明”,全面精简受理资料,申请人只需提供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即可,其余资料由消防部门通过电子证照库和部门数据交互共享获取,一律不要求申请人提供。
二、优化监督执法模式。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保持行政处罚尺度统一,对情节轻微,当场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社会单位在消防监督检查前已自查发现并启动整改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慎用关停、查封、取缔等强制性执法手段。
三、持续推进“三服务”活动。大队持续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大队党委班子成员逐一明确联系乡镇(街道)和社会企业,定时赴联系点走访基层单位、社会企业和群众百姓,开展调研服务,听取意见建议,进行面对面、一对一的帮扶,能当场解决立即解决,需要交上级部门或其他解决的,逐级上报解决。
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接警快速,处置规范、文明高效,强化实战演练,抓好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民间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联动,统一纳入调度指挥体系,提升区域救援综合能力和救早灭小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五、聚焦风险化解隐患,防风险保平安。深入辖区出租屋集中区域,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的原则,对辖区的出租房开展逐一排查登记。开展小微园区、农贸市场、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等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积极排查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力度。
六、贴近群众精准宣传,办实事保民生。群众无小事,点滴暖民心。大队大力发动消防志愿者、社区网格员、专职消防员等基层力量,通过“敲门行动”等形式,广泛开展面向老、弱、病、残、孤寡、留守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上门帮扶服务;以“开学第一课”、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为契机,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深入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辅导讲座和参观红门活动,尽可能地延伸消防宣传的“触角”,不断扩大了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七、熟悉演练再夯实。各消防救援站每周不少于2个半天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灭火救援演练,指导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对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进行灭火救援业务培训,指导员工开展紧急逃生和自救。
3058548-28340-133-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