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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能以未入账拒付我的存款吗
问:我在银行存款5000元,定期1年。到期后我持存单到银行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银行却称我所存的5000元款项未入其行账目,并以此为理由拒绝支取。这着实使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请问,银行可以以款未进账为理由拒绝兑付储户存款吗?
答:个人到银行储蓄存款,将属于自己所有的款项交给银行办理储蓄业务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如额给储户开具了存单(或者存折),至此个人与银行之间形成了存款合同关系。银行开具的存单(或者存折)是储户到银行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的凭证,受法律保护,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但当银行办理储蓄业务的工作人员收到储户存款后不入账,而是将款或私自挪用借给他人或贪污。这种情况下,储户持存单(或者存折)支取存款,银行还应否承担兑付储户存款的责任呢?毫无疑问,银行仍应承担兑付储户存款的责任。因为个人与银行的存款合同关系形成后,储户所存的该笔现款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即它已归银行所有,由银行管理、支配。如果说银行的工作人员收入不记账,将款项非法占有、侵吞,这纯属银行内部的管理问题,与储户没有任何关系。正是由于银行自身管理不严,导致存款未能入库,责任完全在银行一方,银行不能以款未入账作为拒绝兑付存款的理由,从而将风险、责任和损失转嫁到存款人即储户身上。当然银行可通过合法手段追究其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