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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常委、副区长孙明波在区政府法律顾问团聘任仪式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一个简短而隆重的聘任仪式,表达我们对上一届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衷心感谢和对新一届顾问团的热烈欢迎!
刚才,林勤主任宣读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的通知》,并为每一位顾问团成员颁发了聘书。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区政府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政府法制工作,2005年出台了《南浔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规则中明确了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去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13年底,各镇(开发区、古管委),以及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政府工作部门,要全面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区政府自2009年成立法律顾问团以来,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在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接待、案卷评查、谈判、重大合同协商、重大决策等方面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认真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下面,我就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党的十八大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对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是政府的重要法律智库,是我们进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左臂右膀。要制定出符合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重大决策,就要高度重视政府“法律智库”的作用,通过法律论证集思广益、防范风险,提高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政府行政管理中面对重大、疑难法律事务,要借助法律智库的力量,达到和谐共赢。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因此,各镇(开发区)、各部门必须带头学法用法,自觉维护法律权威,高度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切实提高政府及其部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最近,市政府出台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政府领导、区级部门领导和在座的各位都要发挥学法、依法的表率作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问题。
二、认真履职,依法办事。法律顾问是政府决策的参谋,是行政机关处理纠纷的得力助手。当前,我区正处在经济社会快速、平稳发展的关键期,同样也是社会转型矛盾的凸显期。在行业整治、拆违拆迁等各项艰难任务方面,在座的法律顾问都是法律界的精英或者行业专家,实践经验丰富。希望各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把法律顾问工作放到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研究、去把握,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政府解人民之忧、谋人民之福。尤其要在城市建设、社会保障、企业转型、城市管理、环境污染、行政执法等领域加强研究,重点发挥在解决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法律事务、重要合同谈判等工作中的 专业优势,多提宝贵意见,多想可行对策。
三、钻研业务,提高素质。要紧紧围绕区政府的主要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研究并精通与政府行政行为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切实发挥顾问和智囊作用。将自己的专业见解提供给政府,供政府决策时参考,同时,针对实际问题,也要向群众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解释工作。
四、热心服务,积极负责。法律顾问工作要求法律顾问要有热心,要有责任心。无论是为政府的重大决策、行政措施、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还是为政府起草或者论证规范性文件,或是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等,都需要坚持热心服务,必须具备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完善制度,加强执行。去年,我区出台文件要求全面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据统计,各镇(开发区)中,9个已聘任政府法律顾问,区级部门中只有4家聘任了政府法律顾问。下一步,我区将把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成效作为考察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依法行政工作实效的重要依据,纳入到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真正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抓手。也请各镇(开发区)、区级部门在2013年底前全面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六、形成合力,推进工作。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要共同负责政府法律顾问的推进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多渠道为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制工作创造机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与法律顾问的联系和沟通,形成基础信息和资料共享,扩大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渠道和范围。通过政府法制职能部门与法律顾问团的有效配合,真正形成政府法制工作合力,扎扎实实推进政府法制各项工作。
同志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希望我们各位法律智囊,扎实工作,尽显才华,为建设法治政府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