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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0503000000/2026-10104221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州市南浔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6-01-29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2025年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现将2025年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索 引 号: 330503000000/2026-10104221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州市南浔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文日期: 1769671026535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2025年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现将2025年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025年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现将2025年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南浔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anxu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南浔镇南林中路800号,电话:0572-3023839,邮编:31300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公开”为原则,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稳步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持续深入推进住建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信息27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260件,予以许可252件。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答复工作,按照“快、优、实”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回复信息申请。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9件,回复9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始终坚持“依法公开、全面真实、有效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公开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标准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网站进行经常性维护,定期更新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相关知识,同时,积极统筹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从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

(五)监督保障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办公室统筹,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主动接受区政府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工作规范开展,202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191.964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9

0

0

0

0

0

9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0

0

0

0

0

0

2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2

0

0

0

0

0

1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8

0

0

0

0

0

4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95

0

0

0

0

0

9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8

3

0

1

12

0

0

1

2

3

4

0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南浔区住建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与动态管理有待加强,部分信息未能完全实现与政策调整、工作进展同步。二是公开内容实用性及可读性有待提升,信息发布偏重条文转载或简要概述,缺乏面向公众的深入解读、图示说明或案例阐释。三是公众互动与需求响应机制有待完善,对未形成系统化、常态化的意见收集与反馈闭环,在主动征集公众关切、引导社会参与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健全信息发布审核管理机制,明确各类信息更新时限与责任主体,建立定期核查与动态清理制度,确保发布及时、内容常新。二是推动信息公开从“有”向“优”转变,围绕重点领域与高频事项,组织编制图文、问答、案例等多样化解读产品,增强内容的可读性与服务性。三是构建常态化政民互动与反馈提升闭环,统一规范咨询答复流程与时限,定期梳理分析群众关注热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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