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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MB15502158/2026-10104220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6-01-29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精神,由南浔区卫生健康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索 引 号: 11330525MB15502158/2026-10104220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1769655417481
文  号:
统一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有效性:
内容概括:

南浔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9 11:0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精神,由南浔区卫生健康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浔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路601号,联系电话:0572-3023617,邮政编码:31300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南浔区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提服务,扎实推进卫生健康重点领域公开,卫生健康服务社会公众的能力实现新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5年度,南浔区卫生健康局主要通过南浔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健康南浔微信公众号、今日南浔APP等,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79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4条(包括部门文件1条、意见征集1条、意见反馈2条、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1条、民生实事1条、重大决策执行1条、人事任免1条、部门预算2条、部门决算2条、政府债务1条、计划总结1条、政策解读1条、主动回应1条、新闻发布2条、监督保障1条,基本医疗卫生领域11条,建议提案办理9条,通知公告95条)。通过“今日南浔”全年共发布119条。通过健康南浔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26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2025年,区卫生健康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2件,均按要求办理完毕。本年度无结转处理依申请公开件,未产生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机制:针对南浔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由联络员负责采集、编辑和发布政务公开信息等工作,并对发布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重要公开信息发布需由分管领导审查,经主要负责人同意。
  (四)平台建设:聚焦群众所需,依托南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健康南浔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卫生健康普惠政策和便民惠民举措,让公众在第一时间获取健康资讯。所有卫生健康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均配备工作人员,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营与维护。
  (五)监督保障:完善信息公开定时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及时对依法主动公开事项以及依申请公开信息及时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对不符合规定的信息及时撤除。2025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3(含党委政府发文)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南浔区卫生健康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基础建设与日常发布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然而,对照新时代发展目标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当前工作仍存在一定提升空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与深度有待加强;公开渠道与形式的多样性、适应性有待丰富;各类政务平台的传播互动效能亦有待进一步挖掘。展望下一步,南浔区卫生健康局将继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遵循,持续完善公开工作的制度设计与长效机制。将紧扣中心工作与公众关注,致力于优化公开模式,拓宽发布途径,强化平台建设与融合应用。同时,通过健全内部责任分工与督导评估机制,推动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性提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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