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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330525MB15502158/2026-10104221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6-04-28 |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 内容概括: | |||
| 索 引 号: | 11330525MB15502158/2026-1010422133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健康局 |
| 发文日期: | 2026-04-28 |
| 文 号: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关于开展南浔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监督监测项目询价的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要求,为做好辖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监督工作,切实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南浔区卫生健康局拟对2026年南浔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监督监测项目开展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南浔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监督监测项目
2.预算总额:5.91万元。
二、采购内容
1.具体内容:2026年计划共监测各类医疗机构7家。监测项目包括医务人员手、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中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治疗用水、终末漂洗水、器械清洗质量、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医院污水等。
2.监测依据为:《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 5750.4-2023)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年版)第二部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 310.3-2016)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2012)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
《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HJ 586-2010)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GB/T 18204.5-2025)。
3.服务期限: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涉及履职不到位所发生的法律纠纷案件,并作出承诺;
3.公司注册地址在浙江省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消毒隔离监督监测项目工作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资质证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要求
按要求提交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且与采购需求表(附件1)、综合评分办法(附件2)相符的服务方案、询价单(附件3)等材料。所有递交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中标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和预算的前提下,以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六、付款方式
本次监测项目中(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检测、采样,检测人员住宿、差旅、车辆使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结算在完成全部监测任务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结算支付,完成数量不足要求的以实际完成情况结算。
七、投标资料提交地点、截止时间、联系人
请于2026年5月8日17:00时前送达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325办公室(如快递,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联系人:杜国方,电话:0572-3036602。
附件:1.采购需求表.docx
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