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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0503000000/2026-10104221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6-01-29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南浔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一、总体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报告由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情况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索 引 号: 330503000000/2026-10104221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文日期: 1769670605183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南浔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一、总体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报告由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情况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浔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南浔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报告由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情况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由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

按照要求,重点公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等重点领域的信息,持续推进政策解读、主动公开回应等重要考核指标的信息公开质量,全面公开行政执法等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全年在南浔区政府“政务公开”栏目发布政务信息4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区文广旅体局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条,完成信息公开答复件6件,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0件,申请人主动撤件0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申请人主动撤件1件,截止目前无行政复议纠错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信息发布制度,所有信息发布前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班子成员担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把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量化到科室和人员。明确公开目标、内容、渠道、时限以及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同时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网站日常巡检制度和具体负责人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同时注重公开方式的多样化,丰富展示平台。开设“趣南浔”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并结合社会监督、网站监管,完善信息发布和信息收集渠道建设,推出“12345”监督电话24小时受理民众举报,2025年共受理12345平台183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把控政务公开重心和细节。建立工作考核机制,组织工作小组,落实专门的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我局的政务公开具体事项,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同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并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季度检查,把好监督关。2025年无因政务公开而发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我局共收到6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度结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发挥了政务信息的服务作用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除文字、图片形式解读外,未探索更多多元化形式解读政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人手不足,由于担任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为兼职工作,在日常事务繁多的情况下,政府信息公开录入存在滞后的现象;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尚不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及时现象。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定时收集、发布人事人才信息,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坚持做到及时更新,突出重点,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的督查考核力度,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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