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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0503000000/2026-10104221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司法局(湖州市南浔区行政复议局) 发文日期: 2026-01-28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一、总体情况2025年,南浔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对标对表省、市、区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统筹谋划、积极推进。立足司法行政主责主业,持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切实以信息公开促规范、以公开透明提质效,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和依法行政水平。(一)主动公开情况。
索 引 号: 330503000000/2026-10104221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司法局(湖州市南浔区行政复议局)
发文日期: 1769563570639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一、总体情况2025年,南浔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对标对表省、市、区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统筹谋划、积极推进。立足司法行政主责主业,持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切实以信息公开促规范、以公开透明提质效,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和依法行政水平。(一)主动公开情况。

南浔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南浔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对标对表省、市、区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统筹谋划、积极推进。立足司法行政主责主业,持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切实以信息公开促规范、以公开透明提质效,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和依法行政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5年,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累计收到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自然人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持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安全、及时、有效,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单留存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聚力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阵地建设,一方面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渠道,按规范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同时建立常态化栏目检查与动态更新机制;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便捷高效的传播优势,依托人民调解协会“南浔普法”微信公众号,常态化推送司法行政政策解读、法律服务指南、普法宣传动态等内容,以多元化公开渠道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坚持系统推进,通过自查自纠纠正完善,同时针对省市测评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按照整改时限和要求落实专人整改到位,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2025年度未发生不履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与时效性不足,信息公开深度不够、质量不高等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未能及时全面呈现工作核心内容;个别栏目信息公开滞后,如主动回应、政策解读、议案办理等栏目信息公开数量偏少,难以满足公众对相关服务与政策信息的获取需求。

改进措施:深化公开内容与时效建设,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与深度,聚焦工作核心要点优化公开内容,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与时效;强化各栏目公开统筹,由局办公室牵头建立与机关各科室的常态化对接机制,定期督促提醒相关科室及时更新主动回应、政策解读、议案办理等栏目信息,切实提高信息公开频次与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区司法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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