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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0503000000/2026-10104221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6-01-30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索 引 号: 330503000000/2026-10104221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1769733530679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湖州市南浔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关于以“千万工程”为牵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加快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周到的政府信息服务。

1.主动公开。2025年,我局聚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90条,其中包括补贴补助、资金发放、项目立项和采购询价等方面的公示公告。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农业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全面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完成信息公开答复件2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

3.政府信息管理。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明确公开目标、内容、渠道。重点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内容审查,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

4.平台建设。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公开信息内容进行及时更新维护,同时还通过“今日南浔”公众号及APP发布信息动态,进行宣传报道。

5.监督保障。建立完善常态化公开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快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2025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5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事项的内容、范围和渠道仍需规范,部分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相关负责人员业务水平仍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明确由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共同承担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及水平,并积极学习其他部门政务公开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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