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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0503000000/2026-10104221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6-01-30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南浔区发改局202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南浔区发改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索 引 号: 330503000000/2026-10104221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1769755620915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南浔区发改局202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南浔区发改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南浔区发改局202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南浔区发改局202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南浔区发改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南浔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南浔区向阳路601号南浔区发改局,电话:0572-302378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南浔区发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于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制度机制,以公正便民、公开透明为原则,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稳步落实。

(一)主动公开

坚持夯实基础、精准规范、务实管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我单位202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13条。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精心维护政务公开专栏,确保政府信息按规定及时、准确地持续发布。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前的内容审查,严把政治关、法律关和文字关,杜绝信息发布不当。落实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持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信息从生成到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强化审核机制与监督考核,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学习借鉴优秀经验,共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相关规定,区发改局系统梳理需公开的政务信息,将区政府门户网站确立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首要平台,定期发布政务公开内容。通过设立专人专岗,负责各科室信息的汇总收集与统一审核工作,确保及时向社会传达工作动态与重点信息。

(五)监督保障

根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区发改局持续优化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了主要领导统筹负责、分管领导具体实施、职能部门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体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截至202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仍需加强,已公开的信息内容多集中于公众知晓度不高或关注度较低的领域,而与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关键信息供给则相对不足。

改进情况:

系统性地梳理并分类整合非涉密政府信息,提高信息更新频率,持续提升电子政务服务品质。通过细化信息分类、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发布方式、丰富呈现形式,致力于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精准、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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