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由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调解仲裁条例》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劳动人事保障法律体系,对于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doc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宣传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