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按照《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劳社培[2009]21号)的要求,我局对9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了2024年度检查评估工作,现将年检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5月23日起到5月29日止,共5个工作日。
四、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科室: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南浔镇南林中路666号南浔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3楼315
联系电话:0572—3919066
邮政编码:313009
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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