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度南浔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含劳务派遣许可机构)年度报告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附件1:2023年度南浔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表
联系单位: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 址:南浔区南林中路660号浙商回归总部经济园B2幢三楼310
电 话:0572-3013986
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