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15]30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6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现对南浔区2023年第四批享受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单位信息进行公示,共发放单位3家,合计发放金额肆万壹仟肆佰捌拾玖元陆角贰分。现予以7天的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名单见附件)。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所反映的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林中路666号8号楼三楼3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3913308。
附件:南浔区2023年第四批享受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单位公示
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6日
附件:
南浔区2023年第四批享受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单位公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统一信用代码 | 吸纳人数 | 补贴总额(元) |
1 | 湖州市菱湖新望化学有限公司 | 91330503721043393B | 2人 | 20596.42元 |
2 | 瑞通高分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91330503098357875J | 1人 | 10446.6元 |
3 | 湖州盛隆纺织有限公司 | 91330503350238545U | 1人 | 10446.6元 |
合计 | 4人 | 41489.6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