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要求,现将《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规定贯彻执行。
附件: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试行)
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定义 | 本目录所指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由区人力社保局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区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条) | |
序号 | 文件类型 | 内容范围 |
1 | 社会保障类文件 | 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类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就业创业类文件 | 就业发展政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政策和就业援助制度政策类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人事人才类文件 | 人力资源流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
4 | 劳动保障类文件 | 劳动关系协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等。 |
5 | 转发类行政规范性文件 | 转发上级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转发文件中提出具体实施措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文件清理类行政规范性文件 | 清理、修改、宣布失效、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类文件。 |
7 | 其他类文件 | 其他符合《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二、重大行政决策 | ||
定义 | 区人力社保局依照法定权限、程序作出对本部门职责权限社会管理等方面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直接关系相关群体切身利益,对社会秩序、社会稳定、社会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实施或者调整。 | |
序号 | 决策类型 | |
1 | 全区人力社保领域的重大专项规划; | |
2 | 涉及就业创业工作的重大决策; | |
3 | 涉及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培养的重大决策; | |
4 | 涉及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决策; | |
5 | 涉及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身份转换、用工安置、收入分配制度的重大决策; | |
6 | 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领域的重大决策; | |
7 | 涉及考试、招录等直接关系相关群体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 | |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 ||
定义 | 区人力社保局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 | |
序号 | 执法类别 | 涉及范围 |
1 | 行政处罚 | 达到适用听证程序较大数额标准的行政处罚; |
2 | 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 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重大社会风险的行政执法决定; |
四、行政协议 | ||
定义 | 区人力社保局为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后,签订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协议。 | |
序号 | 协议类型 | |
1 | 框架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 | |
2 | 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的合同。 | |
3 | 其他需要审查的合同。 | |
五、其他事项 | ||
序号 | 事项类型 | |
1 | 区人力社保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 |
2 | 其他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