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现将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如下:
一、准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职业中介活动业务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浔人力资源服务许〔2023〕5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湖州锦泽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许可内容: |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包括: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介劳动者、为用人.0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3年02月21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2028年02月20日 |
许可机关: | 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登记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湖州锦泽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许可内容: | 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包括: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3年02月21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2028年02月20日 |
许可机关: | 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公示时间:2023年02月21日至02月27日(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0572-3013686
地址:南林中路660号浙商回归总部经济园B2楼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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