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第19号令)的规定,经我局审核,准予浙江宾开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330503202104200010)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孟彩军,住所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强园路 1号1号楼206室。
特此公告。
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