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八条扶持意见》(浔政发〔2019〕4号)、《南浔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浔区新引进大学生租房(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浔就创联办发〔2019〕8号)相关文件,现对2021年南浔区新引进大学生租房(生活)补贴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8 月24日起到30日止,共7天。
四、联系方式:
1、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浔区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楼住建窗口、0572-3027538)
2、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学生就业创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南浔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农合联办公大楼以北)B2幢二楼、0572-3913002)
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