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5MB1654727B/2020-000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14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为充分发挥科技、资金、人才、乡贤等资源要素对我区乡村振兴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两进两回”行动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53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两进两回”行动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起草了《南浔区全面推进“两进两回”行动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告并征求意见和建议, |
索 引 号: | 11330525MB1654727B/2020-000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14 |
文 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为充分发挥科技、资金、人才、乡贤等资源要素对我区乡村振兴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两进两回”行动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53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两进两回”行动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起草了《南浔区全面推进“两进两回”行动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告并征求意见和建议, |
关于向社会征求《南浔区全面推进“两进两回”行动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征求意见稿)》相关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科技、资金、人才、乡贤等资源要素对我区乡村振兴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两进两回”行动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53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两进两回”行动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起草了《南浔区全面推进“两进两回”行动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告并征求意见和建议,公示期6月15日-7月15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前将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与科教信息科,联系人:金莹,0572-3023993;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林中路999号,南浔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南浔区全面推进“两进两回”行动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征求意见稿)
湖州市南浔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