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5MB1654727B/2019-001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19-12-20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我区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坚持一户一宅,积极探索农村存量宅基地盘活利用办法,创新多种集聚模式,整体推进全区农村存量宅基地的盘活利用。一是着力破解农村宅基地闲置、低效无序利用现状。 |
索 引 号: | 11330525MB1654727B/2019-001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19-12-20 |
文 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我区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坚持一户一宅,积极探索农村存量宅基地盘活利用办法,创新多种集聚模式,整体推进全区农村存量宅基地的盘活利用。一是着力破解农村宅基地闲置、低效无序利用现状。 |
南浔区农村存量宅基地盘活利用情况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我区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坚持一户一宅,积极探索农村存量宅基地盘活利用办法,创新多种集聚模式,整体推进全区农村存量宅基地的盘活利用。
一是着力破解农村宅基地闲置、低效无序利用现状。从根本上改变南浔区江南水乡地区农村农房分布不合理,以及农村存量宅基地闲置、低效和无序利用的现状,通过政策补助、有偿退出的方式,让农民自愿退出多余宅基地面积,开创农村宅基地规范、有序、高效利用的新局面。
二是全面重构农民生活方式、农业生产方式、农村生态环境。通过新建农房向镇区靠拢、小区化集聚,从而改善农村居民的住房条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享受城镇化带来的红利,同时,为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空出空间,也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农村生态环境改善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是全力保护耕地资源、保护农民利益、保障经济发展。以不减少耕地面积为原则,将原来无序建设的农房退还为农田,结余的宅基地面积将为南浔经济的发展提供土地保障,为高铁时代的到来集聚更多资源、拓展更大空间。
主要做法
一是明确原则。①参与原则:按照自愿参与、多种选择和一次性置换组织实施。“自愿参与”指的是充分发挥农民主体地位,发扬民主、集中民意,引导多种形式的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办法,鼓励有意愿入住城镇的农民自愿永久退出宅基地。“多种选择”指的是根据农户不同的经济条件和安置意愿,在法定面积范围内,按照125平方米、85平方米、45平方米三种类型,供农户自愿选择,并给予不同补偿方案。“一次性置换”指的是凡自愿参与存量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农户,坚持“一户一宅”模式,将名下全部合法宅基地及一户多宅全部用于置换新宅基地。②分配原则:总的是按照“以户定面积”的原则,实行“法定无偿”“跨区有偿”“节约有奖”。“法定无偿”指的是可以在本组、本村无偿取得户均125平方米的宅基地;“跨区有偿”指的是农民也可以跨村、跨镇异地安置,有偿取得法定面积内的合法宅基地;“节约有奖”指的是农户新建住宅,在法定面积内有节余,且承诺放弃再申请资格的,给予农户一定的奖励。
二是完善机制。南浔区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并由6位区领导担任副组长,同时设立6个具体工作组,分别负责政策指导、融资保障、规划建设、宣传发动、社会稳定、审计监督,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多次赴省内外多地进行调研学习,广泛征求了农户、党员代表、镇村代表等多方意见,召开座谈会百余次,出台《关于南浔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农村存量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南浔区农村存量宅基地盘活利用中城市居民安置办法的指导意见》,并在后续完善、出台《南浔区农村存量宅基地盘活利用具体实施流程》、《南浔区农村建房管理办法》、《南浔区农村存量宅基地盘活利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南浔区农村存量宅基地盘活利用房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明确在区镇两级指导下由村一级组织实施,建立了一整套规范、健全、完备的体制机制。
三是创新模式。按照三权分置的原则,创新性地提出了农村存量宅基地盘活利用中城市居民安置办法,明确区分了宅基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通过旧房置换和支付土地使用费的方式,吸引城市居民参与农村宅基地盘活,将原本无法利用的老旧农房得以释放,也为宅基地管理的机制创新提供一个南浔样板。
四是试点先行。去年,我区已经出台了宅基地有偿退出的指导意见,并选择了每镇至少一个行政村进行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今年全域、全面实施存量宅基地盘活利用提供参考和依据。前期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每半个月召开一下区政府工作例会,收集问题、难点及疑点,及时采取解决措施并不断完善政策内容,确保农户利益不受损,保障政策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