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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4000/2025-000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5-05-30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一、制定背景202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39号),2025年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7号),对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4000/2025-000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5-05-30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一、制定背景202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39号),2025年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7号),对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

《南浔区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的意见》 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

一、制定背景

202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39号),2025年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7号),对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近年来,南浔区构建了“六无六有”综合救助体系,相关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推进精准兜底保障体系建设,对于解决当前社会救助政策人群覆盖面较窄、“防风险”力度不够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这不仅有助于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在“扩中”“提低”中的兜底作用,更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制定依据

1.《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39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7号)

三、适用对象

低收入人口包括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低收入帮扶家庭(低收入困难扩面家庭)成员。

四、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合理确定低收入人口范围、做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强化组织实施五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意见》明确了做好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的指导思想,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1391”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六无六有”综合救助,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二)合理确定低收入人口范围。《意见》明确我区低收入人口的对象范围,低收入人口包括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低收入帮扶家庭(低收入困难扩面家庭)成员。明确“低收入帮扶家庭(低收入困难扩面家庭)”,适度扩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范围。

(三)做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在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完善专项社会救助、加强急难社会救助、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做好其他救助帮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助帮扶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救助帮扶措施。按照以社会帮扶为主、适度扩大政府救助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我区低收入帮扶家庭(低收入困难扩面家庭)成员的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以及就业救助。

(四)实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依托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完善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机制,优化“幸福清单”服务;明确低收入人口监测对象、监测重点,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工作,明确预警处置的时间要求。

(五)强化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加强政策宣传,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工作。

五、重点注意事项

本意见自2025然后6月28日起施行,此前已有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依照本意见执行。

六、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了各镇(街道)、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区住建局、 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残联、区慈善总会的意见。2025年4月17日至4月29日在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

解读人:王青瑶(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副科长),联系电话:302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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