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4000/2024-000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8-23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一、制定背景2022年10月下旬,区市场监管局有幸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为基层工作联系点,同时被省市场监管局确定为全省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基层唯一先行先试单位。2024年1月,区市场监管局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创新工作有幸被省食药安办列入“浙里食安”第二批最佳实践培育项目。 |
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4000/2024-000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8-23 |
文 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一、制定背景2022年10月下旬,区市场监管局有幸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为基层工作联系点,同时被省市场监管局确定为全省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基层唯一先行先试单位。2024年1月,区市场监管局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创新工作有幸被省食药安办列入“浙里食安”第二批最佳实践培育项目。 |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2年10月下旬,南浔区市场监管局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为基层工作联系点,同时被省市场监管局确定为全省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基层唯一先行先试单位。2024年1月,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创新工作被省食药安办列入“浙里食安”第二批最佳实践培育项目。为更好地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断完善质量管控制度,不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结合南浔实际,制定出台《进一步推进我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我区企业主体责任体系。
二、制定依据
立足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个主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化要求指引》《浙江省大中型商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公告》《湖州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分类压实主体责任,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构建更加科学、严密、规范的主体责任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为着力提升我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规范性,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出九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食品生产许可服务前移工作机制。提前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检索新申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生产项目但尚未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主体,主动上门对接企业需求,对标指导拟办证企业筹备申证材料,降低企业刚性整改返工成本;二是建立重点企业食堂许可证申办服务工作机制。梳理企业开工竣工信息,在项目开工入库后,对企业食堂规划、设计、布局进行前期服务;项目推进过程中,随时回应企业需求;项目竣工后,及时介入对接服务,按照企业食堂定位需要,对企业食堂布局装修进行指导,对相关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三是建立涉企事项限时办结工作机制。涉政务服务事项,让企业“一次不用跑”,部门多跑动,企业开办100%实现“一环节、一日办、零费用”。对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事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的简单变更和注销实行当日办结;四是建立健全抽考培训工作机制。每年对辖区获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1次全覆盖监督抽查考核,每年对辖区获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至少1次,对新开办企业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且正常从事生产活动之日起30日内开展一次上门培训,指导完成“浙食链”激活应用、“两员”配置、管理资料制定等相关工作;五是建立重点对象帮扶工作机制。将连续2批次及以上食品抽检不合格、2年内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2次以上行政处罚、历次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较多、举报投诉较多以及发生较大食品安全舆情等情况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列入重点帮扶对象,邀请行业专家入企结对,精准排查问题所在,研究解决技术工艺难题;六是建立示范培育工作机制。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加强事中事后检查督促,努力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优质企业,分类培育一批示范实训基地;七是建立共治共享工作机制。曝光典型案例,增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食安办和协管员作用,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八是建立食安连心党建联建工作机制。与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责任主体党支部精准对接,促进党员带头自觉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创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党员示范岗,以党建引领推动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是建立政银合作工作机制。与金融机构合作,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与贷款额度直接挂钩,为有资金需求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金融信贷服务,联合金融机构推出“食品安全增值贷”产品。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1.解读机关: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解读人:杨雪强
3.政策咨询电话:0572—3097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