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4000/2024-000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2-28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一、修订背景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程是省委明确的2023年全省“一号改革工程”,打造更高效、更便捷、更透明的涉企专项资金体系是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重要一环。财政部门作为专项资金管理的牵头部门,改革方案以体制机制变革为重点,同时对涉企专项资金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对照这些新要求,我区原有的《管理办法》(2020年出台)部分条款亟需修订完善。 |
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4000/2024-000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2-28 |
文 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一、修订背景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程是省委明确的2023年全省“一号改革工程”,打造更高效、更便捷、更透明的涉企专项资金体系是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重要一环。财政部门作为专项资金管理的牵头部门,改革方案以体制机制变革为重点,同时对涉企专项资金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对照这些新要求,我区原有的《管理办法》(2020年出台)部分条款亟需修订完善。 |
关于《湖州市南浔区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程是省委明确的2023年全省“一号改革工程”,打造更高效、更便捷、更透明的涉企专项资金体系是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重要一环。财政部门作为专项资金管理的牵头部门,改革方案以体制机制变革为重点,同时对涉企专项资金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对照这些新要求,我区原有的《管理办法》(2020年出台)部分条款亟需修订完善。
同时,近年新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等文件,也需要我们一并加以贯彻落实。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直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23〕25号)。
三、主要特点
新的《管理办法》共7章37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共6条。主要是明确了专项资金的定义、管理模式和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同时,规定涉企类专项资金全部纳入政策“一键兑”平台进行全过程管理。
(二)职责分工。共4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归口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及执行,制定相关政策,建立涉企政策认定类、承诺类和申报类三张清单。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负责制定认定类、承诺类、申报类三类涉企政策的认定标准和兑付流程管理办法,受区政府委托负责政策“一键兑”平台建设与维护。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具体组织项目实施,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开展审计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设立、变更和撤销。共5条。主要是明确了专项资金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的相关流程。
(四)项目管理。共5条。主要是明确了专项资金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政策“一键兑”平台实行项目库管理,项目审核机制和程序应做到内控制度完善、保证客观公正、简化流程手续、充分论证审核以及集体研究决策。
(五)编制和执行。共8条。主要是明确了专项资金采取总额控制下的“一上一下”的编制程序,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要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
(六)绩效与监督检查。共7条。主要是明确了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的相关要求。
(七)附则。共2条。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完善各专项资金管理细则。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区财政局(国资办)
解读人:丁一飞,联系方式:18257228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