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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K14997732G/2025-000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发文日期: 2025-05-09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2025年5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索 引 号: 11330525K14997732G/2025-000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发文日期: 2025-05-09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2025年5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5年5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5年5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2791567   传真:0572-2667287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万吨新型绿色环保表面材料项目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省级化工园区

浙江迪埃普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迪埃普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租用湖州恒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租用的厂房占地面积为10亩。主要从事新型绿色环保表面材料的研发和生产,购置分散釜、包装机、调漆搅拌釜和冰水机组等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2万吨新型绿色环保表面材料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投料粉尘经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湖州南浔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噪声,采用混凝土墙面,厂区合理布置绿化;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要求正常生产时车间门窗关闭,可达标排放。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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