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5095459083J/2021-000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19 |
文 号: | 统一编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括: |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商务、盐业执法事项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公告》(浙市监法〔2021〕1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切实做好商务、盐业执法事项划转加强监管执法协作的通知》(浙市监法〔2021〕2号)要求,根据南浔 |
索 引 号: | 11330525095459083J/2021-000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19 |
文 号: | |
统一编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括: |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商务、盐业执法事项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公告》(浙市监法〔2021〕1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切实做好商务、盐业执法事项划转加强监管执法协作的通知》(浙市监法〔2021〕2号)要求,根据南浔 |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盐业、散装水泥执法事项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商务、盐业执法事项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公告》(浙市监法〔2021〕1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切实做好商务、盐业执法事项划转加强监管执法协作的通知》(浙市监法〔2021〕2号)要求,根据南浔实际,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南浔区发改经信局梳理形成了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盐业、散装水泥执法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开。
自2021年4月11日起,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19项盐业、散装水泥行政处罚事项(详见附件)在湖州市南浔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由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行使,除已立案但尚未结案的以外,目录事项原业务主管部门不再继续行使。上述事项的日常监管职责由盐业、散装水泥主管部门继续承担。
附件: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盐业、散装水泥执法事项目录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1年 4 月 19 日
附件
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盐业、散装水泥执法事项目录
序 号 | 移交权力事项 | 具体划转执法事项 | 职责边界 | 备注 | ||
事项编码 | 事项名称 | |||||
1 | 330207058000 | 对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盐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盐业主管部门。 | ||
2 | 330207059000 | 对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盐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盐业主管部门。 | ||
3 | 330207060000 | 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非食用盐生产企业未按规定保存生产销售记录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盐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盐业主管部门。 | ||
4 | 330207061000 |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按规定保存采购销售记录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盐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盐业主管部门。 | ||
5 | 330207062000 |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销售食盐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盐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盐业主管部门。 | ||
6 | 330207063000 | 对将非食用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盐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盐业主管部门。 | ||
7 | 330207064000 |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盐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盐业主管部门。 | ||
8 | 330207065000 | 对食盐零售单位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购进食盐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盐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盐业主管部门。 | ||
9 | 330207066000 | 对未按照规定在食盐外包装上作出标识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盐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盐业主管部门。 | ||
10 | 330207067000 | 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违反规定聘用人员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盐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盐业主管部门。 | ||
11 | 330207068000 | 对碘盐加工企业、批发企业加工、批发不合格碘盐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盐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盐业主管部门。需要报请上级盐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由盐业主管部门负责上报。 | ||
12 | 330207069000 | 对在缺碘地区食用盐市场销售不合格碘盐或擅自销售非碘盐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盐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盐业主管部门。 | ||
13 | 330207072000 | 对擅自废弃、转产盐田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盐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盐业主管部门。 | ||
14 | 330207070000 | 对生产、加工用于零售的碘盐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小包装并加贴防伪碘盐标识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盐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盐业主管部门。 | ||
15 | 330207071000 | 对食盐批发企业造成责任性脱销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盐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盐业主管部门。 | ||
16 | 330221051000 | 对企业违法使用袋装水泥或袋装普通干混砂浆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散装水泥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散装水泥主管部门。 | ||
17 | 330221053000 | 对企业使用未经培训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员驾驶专用车辆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散装水泥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散装水泥主管部门。 | ||
18 | 330221052000 | 对禁现区域内建设工程符合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情形但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未事先报告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散装水泥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散装水泥主管部门。 | ||
19 | 330221067000 | 对禁现区域内建设工程不符合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条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仍现场搅拌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散装水泥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散装水泥主管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