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5MB15502158/2020-000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南浔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01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1.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意义是什么?加快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逐步满足广大家庭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
索 引 号: | 11330525MB15502158/2020-000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南浔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01 |
文 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1.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意义是什么?加快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逐步满足广大家庭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
关于《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1. 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意义是什么?
加快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逐步满足广大家庭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2.《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制定依据是什么?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40号),制定《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3.《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发布日期是2020年5月29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针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现实基础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方案》以满足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为导向,在国家、省《指导意见》基础上,注重从我区的实际出发,体现与相关政策措施相衔接,细化目标和措施,从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相应意见和政策措施。
(一)明确了总体思路。《实施方案》从实际出发,提出了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分类指导的总体思路,并明确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二)明确了主要目标。《实施方案》主要基于目前的现状,分别从两个层面提出到2020年和2025年的具体目标值:面向家庭养育,提出婴幼儿健康管理率、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两个指标;面向社会举办机构,提出城乡社区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幼儿园托班设置率和婴幼儿入托率等指标。
(三)明确了主要任务。根据国家、省《指导意见》三大任务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围绕重点要加强的工作,细化提出推进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五项任务:
一是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推动女职工产假、父母育儿假调整,为婴幼儿家庭养育创造便利条件。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加强优孕、优生、优育指导,规范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工作,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
二是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采取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多方力量在社区新建、改扩建一批托育机构或服务点。推动城乡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其他公共设施共建共享。农村社区重点建设婴幼儿早期发展中心。落实社区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
三是支持发展多元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托育服务机构。依托城企合作,通过提供场所、人才培养、金融支持、税收优惠、财政补助等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增加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加强幼儿园托班服务供给,鼓励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婴幼儿。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到社区开设托班服务点。
四是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队伍建设。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鼓励幼教人员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执业,通过返聘有经验的退休人员等措施,充实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队伍;探索建立保育、幼教、儿童保健人员融合发展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将婴幼儿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公示、综合监管、质量评估等制度。建立以政策落实情况、目标执行情况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估体系,并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动态监管,确保婴幼儿托育服务质量。加强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落实好各项卫生保健和食品安全制度。
(四)提出了保障措施。为扎实有效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实施保障措施:一是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各司其职,加强部门协作;三是统筹政策,加强要素保障;四是示范引领,加强督导检查。
政策原文:《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