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5K149980144/2021-000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07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征求《南浔区工程建筑领域根治欠薪专项管理办法》 意见建议 |
索 引 号: | 11330525K149980144/2021-000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07 |
文 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征求《南浔区工程建筑领域根治欠薪专项管理办法》 意见建议 |
关于征求《南浔区工程建筑领域根治欠薪专项管理办法》 意见建议的通知
关于征求《南浔区工程建筑领域根治欠薪专项管理办法》
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高水平打造南浔全域“无欠薪”示范区,全力保障广大劳动者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局草拟了《工程建筑领域根治欠薪专项管理办法》,现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 4月16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南浔区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高晓育,联系方式:3911656,传真:3023236。
附件:南浔区工程建筑领域根治欠薪专项管理办法
南浔区工程建筑领域根治欠薪专项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加大《南浔区加强欠薪处置的五条意见》执行力度,全力保障南浔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富裕示范样本,现就工程建筑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制定如下专项管理办法:
一、明确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程建筑领域根治欠薪主体责任,住建局负责全区房地产、商贸综合体建设项目(含甲方直接发包项目),交通局、水利局负责全区系统内建设项目,城市投资集团、交通投资集团、旅游投资集团负责各自投资的建设项目,其他建设项目一律由属地各镇、南浔开发区、古镇旅游度假区负责。
二、深查六项制度。各责任主体负责督促指导职责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六项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和责令整改。区根治欠薪办“六项制度”工作专班负责定期巡回检查、会商研判,对建设项目提出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的意见建议;对拒不执行“六项制度”的建设项目提请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严肃查处。
三、规范建筑市场。区根治欠薪办、区属国资企业及各镇开发区要及时将涉嫌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线索移交给行业主管部门,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认定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区根治欠薪办每半年梳理1次,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向区政府专题汇报建筑市场涉嫌违法违规线索的处置整顿情况。
四、严打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与人社部门协同办案、劳动行政执法办案的工作力度,对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拒不配合调查、清偿责任主体及相关当事人逃匿、无法联系等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协助处理;人社部门在办理移送案件材料时一并呈报人大监察法制、检察部门,提请人民监督和检察监督。对案件移送、审查、立案查处情况,区根治欠薪办定期汇总汇报区政府。
五、公开涉欠项目。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欠薪投诉线索黑榜名单制度,每月对欠薪投诉线索查实后排前3位的项目,通过南浔时报、人社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黑榜名单,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及投诉数量等内容,同时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定向曝光。
六、实施负面清单。压实压紧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和直接责任,对全年累计5次以上列入黑榜名单的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在参与南浔市场竞争和招投标时加强重点关注和准入审核。
七、扣紧五条意见。严格执行五条意见中欠薪线索化解处置的各项规定,5个工作日之内甄别核实并回复化解处置结果,最迟7日内妥善处置。坚持结清化解和协议化解2条标准,协议化解到期未履行的,由各责任主体立即申请启用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继续履行化解责任,直至案结事了。到期未化解欠薪案件,各责任主体向区根治欠薪办书面提交事实未化解原因,由区根治欠薪办牵头研究后续化解处置办法,对特别重大的欠薪案件提交信访联席会议。
八、加强责任落实。区根治欠薪办对各责任主体履行日常监管和欠薪案件化解处置的情况,可以提出书面催办和督办的建议。严肃考核问责,坚持执行月度化解末位约谈和通报制度,实施“无欠薪”专项考核和部门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