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5K14997855H/2020-000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12-23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一、《意见》出台的背景、依据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属国有集团公司机构编制和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企业运行效率,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区属国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南浔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
索 引 号: | 11330525K14997855H/2020-000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12-23 |
文 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一、《意见》出台的背景、依据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属国有集团公司机构编制和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企业运行效率,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区属国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南浔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
南浔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解读.doc_65
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属国有集团公司机构编制和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企业运行效率,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区属国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南浔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有七条,分别是科学定编定稿、分层分类管理、确定基本资格条件、明确基本程序、规范档案管理、实行回避制度和严肃工作纪律。
(一)科学定编定稿
区属国有集团公司内设机构的设立和调整,由本集团公司提出建议方案,报区财政局(国资办)审批。下属企业内设机构的设立和调整由区属国有集团公司决定,报区财政局(国资办)备案。区属国有集团公司于每年1月底前提出集团本级及下属企业用编计划和方案,报区财政局(国资办)审批,原则上一年审批一次,确有需要的,可特事特办。景区管理、保安服务等一线员工编制,由区属集团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并报区财政局(国资办)备案。
(二)分层分类管理
按照经营管理类、工程技术类、直接生产类、行政内勤类、劳务辅助类等划分员工岗位类别,针对不同岗位类别制定不同的岗位职责和不同考核方案。
(三)确定基本资格条件
1.区属国有集团公司新招聘集团本部管理岗位人员,子公司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年龄控制在40周岁以下(含),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工作和管理经验并具有相应中高级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的可适当放宽。
2.招聘中层以下普通员工和其他劳务性、服务性、技能性、辅助性、操作性的岗位员工,年龄控制在35周岁以下(含),应当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岗位必需的技工等级证书、专业操作证书。原则上,行政内勤类员工保持现有编制数,不得扩编。
3.特定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用工、劳务派遣人员等非管理岗位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区属国有集团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资格条件和管理办法。
4.物业管理、保安服务、工程建设、工业生产等服务行业一线员工资格条件,由区属国有集团公司根据行业标准及要求自行确定。
(四)明确基本程序
员工招聘由区属国有集团公司按照规定程序自行组织开展,公司发展主业急需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国资办)、区属国有集团公司进行联合考察聘用,公司发展主业需要特别引进的特殊人才等需报区政府审议通过,南浔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干部、因工作需要交流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非区属的国有公司正式员工由区委组织部批准考察后调入。
区属国有集团公司出现中层职位空缺时,可通过组织选拔、竞争上岗和公开招聘三种方式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自行组织实施并任免,并报区财政局(国资办)备案。
此外,还明确了规范档案管理、实行回避制度和严肃工作纪律等各项制度。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区财政局;解读人:孙琦;联系方式:301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