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5K14997855H/2019-000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9-10-24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关于《南浔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主席令第五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浙国发〔2007〕13号)和《湖州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实施办法》(湖政办发〔2017〕23号)等文件精神, |
索 引 号: | 11330525K14997855H/2019-000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9-10-24 |
文 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关于《南浔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主席令第五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浙国发〔2007〕13号)和《湖州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实施办法》(湖政办发〔2017〕23号)等文件精神, |
关于《南浔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南浔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主席令第五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浙国发〔2007〕13号)和《湖州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实施办法》(湖政办发〔2017〕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南浔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哪些?
(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转让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以下称企业产权转让);
(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重大资产转让行为(以下称企业资产转让);
(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加资本的行为(以下称企业增资),政府以增加资本金方式对国家出资企业的投入除外。
二、《实施办法》制定依据是什么?
《实施办法》主要适用于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实施办法》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主席令第五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浙国发〔2007〕13号)、《湖州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实施办法》(湖政办发〔2017〕23号)等文件精神为依据,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办法》共分五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内容、不得转让的情形、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履行的职责、审批权限、转让提交的资料文件、转让程序方式和有关要求、企业增效行为的操作流程和监督责任等。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区财政局;解读人:孙琦;联系方式:301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