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5K149978049/2025-001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24 |
文 号: | 统一编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括: |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文件浔民发〔2025〕12号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现将《2025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索 引 号: | 11330525K149978049/2025-001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24 |
文 号: | |
统一编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括: |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文件浔民发〔2025〕12号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现将《2025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浔民发〔2025〕12号--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文件
浔民发〔2025〕12号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关于印发
《2025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5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
2025年3月19日
2025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5年全区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以省厅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四梁八柱”体系和市委“136”工作体系为指引,深入落实市局“三专三比三问效”工作方案和区委“1391”工作部署,引领民政党员干部力行“六干”,持续投身“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高质量推动南浔民政事业在新的起点再出发、再提升、再跨越,全力谱写南浔民政发展新篇章。
一、工作思路
奋力实施民政领域四大行动。一是实施民生设施领域有效投资扩大升级行动,聚焦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统筹打造老年关爱型城市投资建设项目;二是实施南浔区全面接轨大上海重点工作行动,推动旅居康养,打造水晶晶康养品牌,吸引上海长者来浔养老消费;三是实施民生共富提质行动,着力推进“老有康养”和“弱有众扶”项目,提升公共服务“七优享”水平;四是实施社会治理强基行动,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助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1.加强老龄工作体系建设。调整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名单,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探索推进农村老年协会建设。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创建,打造具备创建标准的社区2个。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积极参与“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开展老年人关心关爱工作,做好“敬老月”活动,持续实施高龄老人送祝福活动。整合老年教育资源,完善老年电大教育机制。完成区级老年活动中心挂牌。高质量完成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做好“促康复”直赔流程优化。
2.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与市监管平台联动,完善区级数字化养老服务系统。推进特困人员县域“一院供养”改革,将供养机构总数控制在3个以内,严格按规定配比工作力量,规模化运作降本增效。深化养老机构“一床一码”补需方改革,迭代在床时长监测、护理员服务监测设备和系统。推进社区、居家、机构连锁化运营,培育养老服务领军企业与人才。
3.扩大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做好困难失能老年人照护,落实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按需开展上门服务,完善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加强专业人才培育,联合红十字会培训救护员,新增“双证”持证护理员不少于150人,举办第二届区级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开展农村养老服务补短行动,培育专职居家护理员,提升高级护理员占比,增强农村照护力量,2025年全区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5名。加强医康养协作,健全康养联合体运转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红绿双键”智能助老服务。
4.推进养老机构优化提质。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申报五星级养老机构1家,创建三星级养老机构2家,创建智慧养老院1家。加大认知障碍照护服务供给,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认知障碍床位数20张。严格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宣传,进行防诈骗、反邪教宣教,构建养老机构“人防+物防+技防”消防安全体系,推动养老机构建设消防避难间,建设消防安全管理与预防系统,提升养老机构综合治理水平。
5.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全面推行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对象数达到4.9万人,场景贯通机构、社区、居家三大养老服务领域,并依托“爱心卡”在社会餐饮、老年教育等多元主体引入养老服务行业上有突破。稳妥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老年助餐服务点覆盖达到90%。做好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用房配置建设三年行动收尾工作,新建改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不少于14家。在3A级以上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干预试点,每个片区打造1个。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6.助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带动老年产品消费市场。推广旅居养老,制定地方银发旅居康养标准,鼓励康养企业结合南浔文化特色和旅游资源,推出更多老年康养旅居产品,打造康养旅居品牌不少于1个,2025年吸引外来长者在浔康养旅居不少于4万人次,其中上海长者不少于2.5万人次。
(二)持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7.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机制。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完善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稳步提高低保标准至1.374万元/人/年以上。按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强化临时救助工作,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护理责任,开展低收入困难扩面家庭救助。
8.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管理,完善重点人员预警机制,动态更新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对低收入人口实施风险监测,线下查访核实,及时救助帮扶。开展常态化救助帮扶,实现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100%,做到应纳尽纳、及时纳入。落实“铁脚板”主动发现、探访关爱和“幸福清单”送达机制。
9.提升社会救助经办能力。组织开展社会救助业务能力培训和业务竞赛,强化基层经办能力。持续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进一步规范对象认定、严格资金监管、积极化解救助信访。充分发挥“助联体”在落实“弱有众扶、助力共富”的枢纽平台作用,加快“助联体”规范运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会救助。
10.提高社会救助服务质量。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建设,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整合优质资源,编制“分层分类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完成困难群众居家环境改善40户、基础家电配置100户。迭代升级“六无六有”综合救助,深入实施“学无忧”“业无忧”“产有扶”等项目,增强造血能力,带动低收入人口增收致富。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依托“六无六有”“善行南浔”项目,精准链接慈善帮扶资源。
(三)着力提升社会福利工作水平。
11.完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体系。落实困境儿童福利分层分类保障制度,深入实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推进“一人一档”建设。积极履行困境儿童监护兜底职能,常态化开展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及时提供介入服务。儿童主任培训率达到100%,儿童主任每月探访关系困难儿童达到100%。持续实施“添翼计划”、“孤儿助学工程”和“浙里护苗·圆梦助学”等项目。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12.加强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力度。开展流动儿童监测排摸常态化工作,依托未保站建立2个流动儿童观察点。聚焦流动儿童需求,结合未保站、儿童之家服务服务与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探索融入“六无六有”综合救助,提供常态化与个性化服务,实现流动儿童常态化关爱服务不少于200人,打造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品牌1个。
13.加强残疾人福利体系建设。健全残疾人福利保障体系,加强补贴精准管理,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做好补贴对象动态核查与定期复核,精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强化“全程网办”“主动服务”等便民服务举措。深入实施“精康融合行动”,持续推动“水晶晶心园”康复驿站布局优化、资源投入整合强化、服务内容提质增效,2025年服务精康对象不少于240人。
(四)着力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14.规范提升地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实现地名命名、更名、标志设置等阶段闭环规范管理。扩大“十五分钟商圈”数字门牌场景试点范围,推动公共服务优享、营商环境优化等“一码集成”。深化“乡村著名行动”,积极开发乡村地名精品旅游线路,选育市、区两级地名标识产品。
15.持续推进殡葬综合改革。持续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惠民安葬(放)设施建设,实现公益性、生态化城乡安葬(放)设施供给全覆盖。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推广“智慧公墓”应用和群众“身后事”涉财事项查询。加强殡葬业务培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切实提升殡葬服务监管能力。
16.持续创新婚姻管理服务。深化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改革,全面实施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深入开展婚俗改革,健全全周期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机制,加快婚姻家庭辅导驿站建设,探索离婚冷静期跟踪辅导服务。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和专业人才作用,加强婚姻家庭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7.落实移民扶持项目建设与监督管理。加快推进2025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精心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着重扶持基础设施项目,高水平推进移民安置实施监管。做好后扶项目监管和资金内审工作。建立健全分年度的后期扶持项目资产台账登记管理制度,对历年项目情况进行定期排查,建立健全项目建成库。
18.推动移民信访稳定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围绕国家重大节日、重要会议等敏感节点,常态化做好移民信访维稳预警、信息报送、重点稳控、矛盾化解、接访劝返等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与政法、网信、信访、公安等部门对接,互通情报信息,共同落实稳控措施。持续开展“入千村,访万户,话家常,办实事”活动,加强动态摸排,掌握重点人群特别是低收入等困难移民生产生活现状、需求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措施。
(五)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19.规范提升行政区划工作。健全界线管理长效机制,严格依法管界治界。扎实开展第五轮界线联检,加强界线标志物管护。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广泛宣传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相关法规和典型做法,增强基层法治观念,着力防范化解边界地区风险,确保边界地区长期平安稳定。
20.坚持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强化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实体化运作,充分发挥区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作为省级示范点的功能,持续完善“1+3+N”组织体系与“四联”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实现全覆盖。开展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推进会暨社会组织专职负责人培训班。以《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评价指标(试行)》为指导,继续推进党建、清廉入章工作,选树、打造社会组织清廉示范。
21.强化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开展湖州市第十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陪伴式”赋能督导,提升项目质效。补充开展区级创投项目,聚焦居民群众“急难愁盼”事项,填补养老、救助、慈善等民生服务短板,持续擦亮“水晶晶南浔”公益服务品牌。持续提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参评率,做好省、市级“两品牌一领军”选树工作。开展公益慈善项目路演大赛及社会组织推介展示会。提升社会组织链接资源能力、造血能力与创新能力。
22.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各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完善“1+5+X”的社会组织服务监管体系。实行社会组织登记事先告知提示制度,探索优化社会团体退出机制。严格规范社会组织名称。落实社会组织负责人审核要求,清理规范党员干部兼职。加强社会组织收费、达标评比表彰等重点行为管理。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非法社会组织和“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
23.优化慈善发展生态环境。优化慈善帮扶项目,结合养老、
救助等领域需求,实施14个帮扶项目,预计投入资金794万元,其中慈善资金739万元,持续提升“善行南浔”品牌效应,在更广范围实现“应助尽助、应扶尽扶”,助力共同富裕。新增慈善信托备案资金200万元,新增慈善组织2家,进一步提升慈善基地联合型、支持型功能。落实慈善领域“共富同行”计划,进一步加强与洞头区的合作交流,畅通慈善资源配置通道。
24.推进慈善领域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阳光慈善”工程,加强“慈善中国”和“浙里有善”平台使用管理,督促慈善组织落实信息公开。进一步落实《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强全区慈善组织管理,将专项行动落实落细。充分发挥慈善行业组织作用,提升行业公信力。
三、工作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思想坚定信念。
25.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系列活动,引导和组织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力“谋实事、务实功、求实效”,谋划新时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举措,发扬“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精神,构建凝心聚力抓落实工作格局,推动上级关于民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6.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打造“五型”机关党建品牌,推进机关党建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常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总体部署,召开党风廉政工作大会,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全面排查岗位风险,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擦亮“清廉民政”底色。
(二)加强保障措施,夯实民政事业基础。
27.开展规划评估编制工作。全面总结“十四五”期间民政工作成效,开展“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分析“十五五”新形势、找准发展新定位,明确下一阶段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科学构建“十五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体系,深入谋划“十五五”期间推进民政事业创新改革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
28.优化统计调查和资金管理。提升民政事业统计数据质量和时效性。加强资金管理,用好存量、争取增量,稳住民政资金总盘子,全力保障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统筹内部审计、外部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合力,加强民政专项资金规范管理,积极有效防范和应对财务管理风险隐患。
29.提升法治化标准化水平。配合做好《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立废改程序及各项要求,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行业综合监管,进一步提升民政行政执法效能。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和慈善等重点领域标准实施。
30.加强机关基础工作。完善档案管理手段,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用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民政政策研究,开展下基层问需于民活动。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水平。做好新时代民政信访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保密等工作。
31.筑牢民政事业安全发展防线。深入开展民政领域平安建设工作,加强民政服务机构设施安全监管,深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治本攻坚行动,防范化解民政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推进民生领域补助补贴场景公权力大数据监督试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三)强化实干争先,推进队伍人才建设。
32.打造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持续开展科室月度实干争先比拼和下基层服务工作,向群众做好政策宣传,营造奔跑赶超的浓厚氛围。配齐配强基层民政专职服务人员,确保民政工作人员队伍相对稳定。持续开展全区民政业务培训,更新村社民政助理员业务知识,提升实际操作能力。加强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培养选拔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加强机构改革后续工作衔接落实,进一步理顺民政职能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