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5K149978049/2020-000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22 |
文 号: | 浔民发〔2020〕19号 | 统一编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括: | 湖州市南浔区南浔丁家港养老服务中心: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注销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准予湖州市南浔区南浔丁家港养老服务中心注销登记。接到本决定书后,请依法处理善后事宜,及时上缴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不得再以民办非企业单位湖州市南浔区南浔丁家港养老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展活动。 |
索 引 号: | 11330525K149978049/2020-000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22 |
文 号: | 浔民发〔2020〕19号 |
统一编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括: | 湖州市南浔区南浔丁家港养老服务中心: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注销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准予湖州市南浔区南浔丁家港养老服务中心注销登记。接到本决定书后,请依法处理善后事宜,及时上缴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不得再以民办非企业单位湖州市南浔区南浔丁家港养老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展活动。 |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关于准予湖州市南浔区南浔丁家港养老服务中心注销登记决定书
湖州市南浔区南浔丁家港养老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注销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准予湖州市南浔区南浔丁家港养老服务中心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请依法处理善后事宜,及时上缴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不得再以民办非企业单位湖州市南浔区南浔丁家港养老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展活动。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