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5K1499796XJ/2023-004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30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校、新居民子女学校:现将修订后《2022-2023学年南浔区中小学发展性评估办法》、《2022-2023学年南浔区幼儿园发展性评估办法》、《2023年度南浔区成校发展性评估办法》、《2023年度南浔区新居民子女学校发展性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索 引 号: | 11330525K1499796XJ/2023-004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30 |
文 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校、新居民子女学校:现将修订后《2022-2023学年南浔区中小学发展性评估办法》、《2022-2023学年南浔区幼儿园发展性评估办法》、《2023年度南浔区成校发展性评估办法》、《2023年度南浔区新居民子女学校发展性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关于印发《2022—2023学年度南浔区各级各类学校发展性评估办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校、新居民子女学校:
现将修订后《2022-2023学年南浔区中小学发展性评估办法》、《2022-2023学年南浔区幼儿园发展性评估办法》、《2023年度南浔区成校发展性评估办法》、《2023年度南浔区新居民子女学校发展性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指标设置
(一)中小学发展性评估办法
2022—2023学年考核内容分基础条件发展、素质教育发展、和谐稳定发展、自主特色发展四个部分,另含加分项。
1.基础条件发展(79.5分),含两大类:
(1)学校管理(47.5分):分美丽校园、依法治教、财务规范、信息宣传、创建工作、公众满意度6项指标;
(2)队伍建设(32分):分党建工作、班子建设、师资建设、科研成果4项指标。
2.素质教育发展(82.5分),含一大类:
教育教学(82.5分):分德育工作、教学工作、学生素养、特殊群体教育4项指标。
3.和谐稳定发展(27分),含一大类:
和谐稳定(27分):分遵纪守法、学校安全、维护稳定3项指标。
4.自主特色发展(11分),含一大类:
办学特色(11分):分规划发展、特色发展2项指标。
为鼓励先进,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及破难工作,设争先工作、创新工作、破难工作三类加分项目,共计10分。
总分210分,含附加分10分。
(二)幼儿园发展性评估办法
审批类公办幼儿园2022—2023学年考核内容分办园思想、队伍建设、园务管理、育人模式、安全稳定、学校发展六个部分,另含加分项。
1.办园思想(21分),分党建引领、园所文化、环境材料、开放融合4个指标。
2.队伍建设(33分),分人员素质、师德师风、遵纪守法、培养培训4个指标。
3.园务管理(21分),分班额控制、财务规范、民主法治、档案管理4个指标。
4.育人模式(43分),分课程建设、保教常规、游戏活动、集体教学、幼儿评价、保健工作、家长工作、社区工作8个指标。
5.安全稳定(23分),分全国安全教育实验区、安全检查、平安校园、学生意外事故及师生反诈教育、安全制度、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学校事故8个指标。
6.学校发展(29分),分发展规划、创建工作、科研成果、示范互助、公众满意度5个指标。
为鼓励先进,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及破难工作,设争先工作、创新工作、破难工作三类加分项目,共计10分。
审批类公办幼儿园总分180分,含附加分10分。
登记类公办和民办幼儿园2022—2023学年考核内容分园舍条件、队伍建设、园务管理、保教工作、安全稳定、学校发展六个部分,另含加分项。
1.园舍条件(16分),分环境文化、设施设备和教玩具2个指标。
2.队伍建设(43分),分人员配备、人员素质、人员待遇、师德教育、遵纪守法、培养培训6个指标。
3.园务管理(24分),分党建工作、民主法治、财务规范、班额控制、档案管理5个指标。
4.保教工作(41分),分保健设施、保健工作、课程管理、保教常规、游戏活动、集体教学、幼儿评价、家长工作、社区工作9个指标。
5.安全稳定(23分),分全国安全教育实验区、安全检查、平安校园、学生意外事故及师生反诈教育、安全制度、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学校事故8个指标。
6.学校发展(16分),分三年规划、科研成果、示范互助、创建责任、公众满意度5个指标。
为鼓励先进,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创新,设争先工作、创新工作两类加分项目,共计7分。
登记类公办和民办幼儿园总分170分,含附加分7分。
(三)成校发展性评估办法
2023年度考核内容分组织网络、学校管理、条件保障、社区教育、宣传与教育研究五个部分,另含加分项。
1.组织网络(5分),分组织领导、计划规划、网络拓展3个指标。
2.学校管理(19分),分党建工作、安全管理、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校园环境、遵纪守法7个指标。
3.条件保障(9分),分办学条件、队伍建设、经费保障3个指标。
4.社区教育(59分),分“一二四普法”教育、老年教育、双证制培训、高等学历、家政(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城乡居民素质提升、社教进文化礼堂、学分银行、全民终身学习、一镇一品、社区教育总量12个指标。
5.宣传与教育研究(8分),分宣传报道、教育科研2个指标。
为鼓励先进,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及破难工作,设争先工作、创新工作、破难工作三类加分项目,共计10分。
总分 110分,含附加分10分。
(四)新居民子女学校发展性评估办法
2023年度考核内容分办学规范、办学条件、学校管理三个部分,另含加分项。
1.办学规范(20分),分招生规范、班额控制、教学规范3个指标。
2.办学条件(25分),分校舍场地、设施设备2个指标。
3.学校管理(55分),分党建工作、行政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6个指标。
为鼓励先进,特设争先创优、公众满意度测评加分项目,计10分。经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分值计入总分。
总分110分,含附加分10分。
二、评估形式程序
2023年继续采用责任科室过程考评、区考评组现场考评与“公众满意度调查”网络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分3步实施。
(一)学校自评。各校对照全部指标逐项逐条开展自查自评,并做好相应的现场或者材料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评估核实。2023年6月起,区教育局组成考核评估组,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实地评估。评估办法是听取校长汇报、察看校容校貌、检查设备设施、专用教室及其管理使用情况,查阅台账资料,随访或座谈教师、学生等。
(三)确定结果。根据各校考核评估得分情况,分设一、二、三等奖,经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议认定后予以公布。
若学校当年度有以下情况的直接认定一等奖:1.当年度被评为浙江省现代化学校的;2.当年度平稳顺利设立或被撤并的。若学校当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原则上不能评为一等奖:1.当年度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被查处1起及以上违规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2.当年度学校师生被查处1起及以上违法犯罪案件的;3.发生1起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未及时妥善处置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迟报、漏报、谎报、瞒报造成较大不良影响,或发生2起及以上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
附件:附件1:2022—2023学年南浔区中小学发展性评估办法(修订稿)
附件2:2022—2023学年南浔区幼儿园发展性评估办法(修订稿)
附件4:2023年度南浔区新居民子女学校发展性评估办法(修订稿)
附件5:南浔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管理及教育信息化发展考核细则(2022-2023学年)(修订稿)
南浔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