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动回应
  • 当前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索 引 号: 11330525K1499796XJ/2024-001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10-09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根据南浔区新居民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南浔区将继续实行全区义务段学校积分入(转)学政策。新居民子女如需积分入(转)学,其监护人需先参加新居民积分,再网上入(转)学报名。
索 引 号: 11330525K1499796XJ/2024-001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10-09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根据南浔区新居民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南浔区将继续实行全区义务段学校积分入(转)学政策。新居民子女如需积分入(转)学,其监护人需先参加新居民积分,再网上入(转)学报名。

2024年南浔区新居民入(转)学积分办理流程指南

政策解读 >

根据南浔区新居民积分管理办法,2024年南浔区将继续实行全区义务段学校积分入(转)学政策。新居民子女如需积分入(转)学,其监护人需先参加新居民积分,再网上入(转)学报名。

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三部分构成,积分指标由年龄状况、文化程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社会保险、居住证年限、住所情况、经营纳税、紧缺实用人才、科技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等11个方面组成(详见南浔区新居民积分管理计分标准)。根据新居民网上报名学校的空余学位,按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到低安排其子女入(转)学。

积分申领对象

户籍不登记在湖州市本级(含南浔区和吴兴区)且在南浔区范围内没有住宅产权房的新居民,其子女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需申请新居民积分:①入读小学一年级;②入读初中一年级;③由湖州市本级(含南浔区和吴兴区)外的学校转学到南浔区学校非毕业年级就读。若父母双方都参加新居民积分,则取积分高的一方为依据。

申领条件

学生或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办证地为南浔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积分申领时间

2024年4月15日至4月26日(周六周日除外)

积分申请地点

新居民应向居住证所在镇(街道)(以区公安局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系统所记载内容为准)新居民服务窗口申请积分(具体地址见下表)。

南浔区新居民积分管理计分标准

具体请扫描以下二维码查看

积分申请材料

申请人对照新居民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可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年龄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2.学历证明。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

3.职称、技能水平。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认定证明。

4.社会保险。提供由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5.住房公积金。提供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6.居住年限。提供居住证。

7.住所情况。在本区有自有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所住出租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屋租赁证复印件和有效租赁合同;单位内部住宿的,提供单位宿舍产权证复印件、单位居住证明并加盖派出所信息核查公章。

8.经营纳税。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

9.紧缺实用人才。提供人社部门发放的技能人才证明、企业出具的属于南浔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数据库中的人才证明材料。

10.科技创新。提供专利授权证书、优秀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

11.表彰奖励。受表彰奖励的,提供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

12.社会贡献。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献血证书、政府指定的慈善机构发放的捐赠证明、红十字会发放的捐献证书等。

13.根据申请项目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积分查询与复核

积分预结果将会在5月14日以短信的方式发送到积分申请人的手机,如未收到短信,可于5月15日到积分窗口查询;如积分申请人对本人积分预结果有异议,可于5月15日—16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居住地镇(街道)新居民服务窗口重新提交相关积分证明材料;积分最终结果将会在5月29日以短信的方式发送到积分申请人的手机,如未收到短信,可于5月30日到居住地镇(街道)新居民服务窗口查询最终积分结果。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