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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十二五”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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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主线,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主旨,以制度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强化流动人口、基层基础、依法行政三项工作为重点的攻坚时期。在总结“十一五”期间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成效和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南浔区“十二五”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为区委、区政府制定“十二五”规划提供参考。

  一、“十一五”期间人口与计生事业发展的回顾与总结

  (一) 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对照南浔区“十一五”规划,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积极应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新形势下遇到的挑战,全面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成功创建了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为我区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1、全面推进计生便民维权服务。协同区级相关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机制,接受群众对人口计生法律咨询、计生行政复议、上诉和行政执法规范等方面的法律宣传服务。推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卡”,免费发放到全区育龄群众手中。开通便民维权热线21条,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2、健全计生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完善计生优惠政策,实行独生子女家庭与农村合作医疗联动机制,探索出台了一系列计生优先优惠政策,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到2009年,累计受益人数达25312人,落实金额287.55万元。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未婚独生子女享受了多报销10%医疗费用的政策;二是免去低保独生子女家庭参加合作医疗费用;三是低保独生子女家庭享受了20%医疗费用的优惠政策;四是计生协会会员享受了多报5%医疗费用的政策;五是发放失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六是在合作医疗大病救助中优先考虑独生子女家庭。

  3、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设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规范运作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主要用于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以及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父母发生意外伤亡和其他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的救助。历年来,全区共有2265人得到计划生育公益金救助,累计发放公益金171.95万元。

  4、全面实施奖、特扶制度。我区结合关注民生,实施奖励扶助制度工作被列为区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建立了规范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运行机制。累计受益5516人,发放奖励扶助金1082.36万元。自2008年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受益人数278人,累计发放特别扶助金80.46万元。奖扶和特扶政策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计生政策的正面导向宣传,解决计划生育户的部分养老问题。

  5、深入实施“健康宝宝计划”。围绕恋、婚、孕、产四个环节,加强部门协作保障力度,加大投入保障,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群众满意度。设立南浔人民医院、菱湖人民医院、双林人民医院三家定点“两免”检查医院,发挥计生网络优势,上门随访服务,加强与群众面对面科普知识宣传,通过计生优生墙报、优生宣传挂图等形式,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至2009年底,婚检率达87.2%,孕检率达96.9%,孕前风险评估率达99.5%。

  6、深入开展计生优质服务。全面实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干预和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全区100%的村(居)实行了知情选择,99%以上的已婚育龄夫妇落实了避孕措施。结合农民健康工程,每年为全区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的生殖健康服务。全面启动避孕药具“一卡通”服务,全区设立药具免费发放点为250多个。同时关注男性、青少年特殊人群,开展青春期性健康教育和男性生殖健康检查活动,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图片展览等方式,切实提高男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面临新挑战

  “十二五”期间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面临着复杂形势的挑战,人口结构性问题、继续稳定低生育问题等将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压力。

  1、人口结构性矛盾突现,人口发展问题日趋复杂。主要表现在:

  劳动年龄人口急剧增长。“十二五”期间我区15-59岁劳动适龄人口每年有35万左右,占总人口的70%,人口负担系数较低,就业压力仍然较大,还存在着结构性失业。

  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到“十二五”期末,我区60岁以上人口有11.1万人,占总人口的22%;65岁以上人口达7万人,占总人口的13.86%。农村人口的老龄化水平超过了城镇,高龄化趋势明显。

  人口素质不高。全区“五普”时,具有大学学历的人仅占总人口的2.07%,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文盲为6.82%,人口的平均文化程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近年婴儿出生缺陷呈上升趋势,人口的健康素质有待提高。

  流动人口增多。据统计,我区“十一五”期间暂住人口已达到14万,且每年呈递增趋势。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给我区经济带来活力同时,也给社会治安、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管理与服务带来挑战。

  2、新一轮生育高峰来临,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依然艰巨。受人口年龄结构和人口增长惯性的影响,“十二五”期间我区处于生育高峰期的妇女比重较大,我区将迎来新一轮出生人口高峰,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风险。

  3、社会环境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一定影响。随着依法行政的大力推进,各种前置条件取消,再加上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行政措施的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手段和目标的矛盾日益突出,客观上增加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难度。离婚、再婚、人户分离、早婚早孕、非婚生育、未婚先孕等新情况新问题日益突出。

  4、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工作机制尚未健全。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工作方式,已不能适应市场主体多元化、市场要素流动、政府职能转变等新形势的发展,目前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问题突出。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迁移与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城镇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难度越来越大。流动人口“一盘棋”机制尚处于初创阶段,很多措施尚未完善,机构、人员、经费、管理和服务与实现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服务的要求尚有较大距离,流动人口的相关权益尚未得到应有保障。

  6、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比较薄弱。我区计划生育工作起步早,目前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家庭有8万,其中60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有18000余人,部分家庭在生产、生活和养老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困难。

  二、“十二五”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主线,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主旨,以制度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健康宝宝”计划等活动为抓手,以强化流动人口、基层基础、依法行政三项工作为重点,以保障和维护育龄群众的根本利益、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出发点,积极应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新形势下遇到的挑战,全面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我区全力推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区户籍总人口达50.5万,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8‰以内,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在1.5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6%以上。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婴儿性别比保持正常;育龄夫妇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普遍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常识、优生优育优教和生殖健康基本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基本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殊家庭扶助政策;建立健全符合我区实际的计生家庭养老保障体制;逐步建立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政策法规完备的计划生育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三)基本思路

  1、以人为本。树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用人的全面发展统领人口数量、素质、结构与分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2、综合决策。把人口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行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综合运用人口与经济社会政策,对人口问题实行综合治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之间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3、稳定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稳定现行生育政策,推进依法管理,实行处罚和奖励并举、限制和提倡结合,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依靠综合措施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

  4、改革创新。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方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进人口发展领域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制改革,不断创新人口发展思路和工作机制。

  5、分类指导。根据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行之有效的人口发展目标和政策,抓重点,破难点,整体推进人口问题的有效解决。

  三、“十二五”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目标管理,继续夯实基层基础

  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重视人口计生工作,继续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确保人口计生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加强村级计生服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系统行风、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深化“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和“行风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加大培训力度,重点加强工作理念培训、业务素质培训、技术骨干培训、咨询技巧培训,努力提升各级人口计生干部的业务水平。

  (二)、拓展宣教途径,广泛弘扬新型生育文化

  强化宣传教育首位意识,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有20%以上用于宣传教育,以保障宣教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在新农村建设中科学规划、同步推进生育文化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拓展新型生育文化传播途径,抓好宣教阵地、宣传网络、宣传环境建设。继续开展企业生育文化建设,不断深化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大力推进“人口文化进校园”活动,在中学开展青春期健康讲座,强化校外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深入村(社区)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优质服务进企业”活动,通过进企业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为育龄群众提供计生服务。深化重点节日的宣传活动,利用“5.29”计生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10.28”男性健康日、“12.1”艾滋病宣传日等重大节日,进村入户开展个性化宣传,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

  (三)、加大保障力度,深化完善利导机制建设

  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以全面落实国家、省、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为重点,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障力度,按照《南浔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做好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工作,积极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保障政策,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优先救助生育关怀对象,关爱计生家庭,关爱计生特困户。

  (四)、坚持以人为本,巩固推进人口计生优质服务

  自觉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作为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二次发展”的要求,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加快镇服务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计生服务室建设。全面推进优生优育优教工作,通过普及科学知识、加强咨询指导、开展免费婚检和免费优生检测等措施,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结合实际,大胆创新,逐步引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特需性服务,探索建立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技术服务新模式和新机制。全面推进人口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培养工作,探索建立常态早教工作机制。

  (五)、加强依法行政,切实规范人口计生执法行为

  加强人口计生法制宣传、培训,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程序和规范,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公示制、首问制和责任过错追究制,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和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加大人口计生工作信息公开力度与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确保计生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主动化解突出矛盾,维护群众利益。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抓好违法生育立案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提高违法生育立案率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到位率,促进计生政策的落实。

  (六)、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建立流动人口“一盘棋”机制

  以宣传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为契机,落实“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合法权益,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享受优先优惠政策。加强企业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强与流出地联系,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积极探索区域协作模式。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的建设,逐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信息化的工作平台。加强和推进两地或多地的区域合作。

  (七)、推进信息共享,不断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效能

  实施人口计生信息化网络延伸到村(社区)工程,实现全部村(社区)实现五级联网。进一步强化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互换工作,健全和落实人口计生与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人口计生信息通报制度,推动建立全员人口信息管理格局。拓宽信息网络应用领域,强化应用指导;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开展人口信息动态统计分析,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坚持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依据,坚持每年召开1至2次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和工作会议,县区党委政府每年向市作一次专题汇报,召开一次党政一把手参加的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坚持领导干部重点乡镇联系挂钩制度。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明确落实有关部门参与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逐年出台一些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做法,真正形成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党政部门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进行责任考核,建立“申报与检查评估结合、专项工作评估与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相结合、综合考核与个性化创新项目评估相结合、阶段性工作评估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考核评估机制。考核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把基层的注意力和工作重点引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水平上来。

  坚持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把计划生育工作好坏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和主要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基本内容,作为评比文明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企业上等级的重要内容。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对领导干部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任期内实行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核,对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加大经费投入,建立投入保障机制

  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体,创新条件吸引企业投入、国际投入、民间投入为补充”的工作保障机制。区财政安排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到2015年末,区以上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人均超过40元。追加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计划生育经费转移支付额,社会抚养费纳入财政预算后相应增加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确保落实国家规定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的经费;确保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工资报酬;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按照省、市、县(区)财政共同承担原则,确保农村部分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资金的落实,区财政将其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渠道加以解决。

  规范经费管理和使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合理安排资金投入,提高使用效率,建立资金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乡收县管、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的管理原则,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与使用。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项费用征收、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确保各级计划生育机构稳定,区人口计生局更名后拓宽服务领域,探索人口发展研究,乡镇设立计生办,规定的计划生育行政编制足额到位,并配备好行政编制的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创造条件落实乡镇计划生育办主任享受副科级待遇。加强村(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员队伍建设,重视计生协会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经费、职责,努力发挥作用。对年龄大、文化低的村计划生育服务员要适时调整充实,按规定落实人员、职责、报酬。有条件的乡镇,逐步开展村计生服务员乡聘村用,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计划生育干部,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重视落实计生干部的各项待遇。

  定期开展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增强计生系统工作人员的机遇意识、忧患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不断总结和推广计生工作新经验,树立新典型,开展形式多样的赶、学、超等活动。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挂证上岗、亮证执法。到2015年,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40%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0%达到大专学历;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80%以上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村级计划生育服务人员一般要求具有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附件:“十一五”变动情况及“十二五”人口预测

  

  

  

  

南浔区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局

                                2010年4月24日

 

 

 

 

 

 

 

 

附件:

“十一五”变动情况及“十二五”人口预测

年份

户籍人口数

人口出生数

人口死亡数

出生率

自增率

2006

492983

2673

4278

5.42

-3.26

2007

492317

2644

4091

5.37

-2.94

2008

491266

2681

4484

5.46

-3.67

2009

490401

2999

4350

6.12

-2.75

2010

 

 

 

 

 

“十一五”平均

 

 

 

5.59

-3.15

2011

492018

3734

 

7.59

1.18

2012

493257

3816

 

7.74

1.56

2013

495469

3903

 

7.88

1.77

2014

498301

3989

 

8.01

2.07

2015

504594

4105

 

8.14

2.43

“十二五”平均

 

 

 

7.87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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