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0-20191012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12-25 |
文 号: | 〔2020〕9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2020年南浔区规划委员会第7次会议纪要 |
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0-20191012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12-25 |
文 号: | 〔2020〕9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2020年南浔区规划委员会第7次会议纪要 |
2020年南浔区规划委员会第7次会议纪要
12月1日,区规委会主任、区长温建飞主持召开2020年区规划委员会第7次会议。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副书记王剑峰及区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天林、区政协副主席潘宇文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规委会办公室关于《练市镇车塔村全域整治农房集聚点规划》等20项规划设计方案的汇报,并对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原则同意区规委会办公室的初审意见和规委会专家评审纪要,要求根据初审意见、专家评审纪要和本次会议精神,对规划设计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现纪要如下: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规划工作,坚持规划引领,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刚性和严肃性,坚决执行规划,强化规划落实,突出城市设计在城市风貌管控和城市发展建设中的作用,实现城市的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批准实施的城市设计,如需调整须提交规划委员会审议。
会议要求,全域整治农房集聚点项目应根据江南民居建筑设计大赛总体理念,参照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标准,提升景观绿化设计,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规划建设,展现“水晶晶”南浔的特色乡村风貌。同时应坚持节约集约土地原则,严格控制户均用地,并以保护耕地为底线,合理利用现状水系布置水景,不得占用开挖农田。
会议明确,住宅项目要进一步挖潜,机动车总停车当量应在省、市规范要求的基础上提高。高层住宅项目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夜景亮化,由区综合执法局牵头成立亮化审批管理机构,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实施和监督。居住区设计应充分考虑垃圾分类设施,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桶提质”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分类办〔2020〕6号)的要求,配建相应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并按照《湖州市促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办法(暂行)》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按照《湖州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设和管理规定(试行)》(湖政发〔2012〕3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合理设置安全防范系统,推进“物联网安防小区”建设。
一、练市镇车塔村等七个全域整治农房集聚点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七个农房集聚点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要求,各集聚点应结合上位规划和周边现状优化总平面布局,要避免复制已建安置区的呆板格局。基地主次出入口要合理设置,并充分征求交警部门意见避免交通隐患。复核建筑间距和山墙面间距,满足日照要求和居住区设计规范要求。结合周边区域统筹考虑各项配套设施布局,满足服务半径要求,并增设E邮柜、垃圾分类等生活设施。明确物业用房等配套用房位置及规模。明确内部道路等级,梳理内部交通流线,进一步提高机动车停车位配比。尽端式道路应设置回车场地。统筹管线综合设计,做好地下管网预留。明确围墙形式与位置,优化沿河绿地景观,确保沿河公共绿地对外开放。户型设计应充分考虑老年人使用需求,卧室不应紧邻电梯布置。进一步节约集约用地,不得设置双拼,住宅底层禁止设置商铺。优化建筑设计,建筑风格应与周边水乡传统建筑相呼应。建筑外立面材质、色彩应在确保建成效果的前提下兼顾经济性,控制造价。
会议明确,水口村农房集聚点应加强花乌线沿线控制,合理控制交叉口线型。花城村农房集聚点应充分考虑高压线走廊退让等要求,进一步研究论证方案选址的可行性和安全性。儒林村农房集聚点应减少沿三新公路出入口数量,取消北侧出入口。
二、双林镇2014-73号地块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强调,要充分考虑相邻地块现状情况,妥善处理四邻关系,把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对现状建筑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地下室外墙与周边建筑间距应满足地下室开挖结构安全要求。明确围墙形式与位置,与西侧现状住宅留足施工安全距离。建筑间距要满足日照与消防规范要求。
会议明确,明确集中公共绿地区域和面积。外围公共绿地应由业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提交验收,不得封闭在小区内,确保沿河绿道贯通并对外开放。优化垃圾清运房和垃圾收集点设置,充分征求分类办意见。结合出入口集中布置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和社区服务用房,便于对外开放。明确配电房等附属设施的位置与面积。
会议要求,沿全兴路次出入口应补充交通影响评价,征得交警部门同意后方可设置。小区内尽端式道路应设置回车场地,转弯半径和道路宽度应符合规定。消防登高场地设置应满足消防规范。地库出入口宜结合小区机动车出入口设置,优化地库柱网尺寸。复核机动车停车位数量,适当增加配套商业地面停车位,明确非机动车停车位置和数量。户型设计应合理布局,卧室不应紧邻电梯设置,住宅楼底层禁止设置商铺。沿街商铺禁止设置连续单间式店面。优化道路转角建筑山墙面处理,沿街住宅建筑阳台应封闭。外墙材质、色彩应严格比选,确保建成效果。
三、双林镇商业文化街区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明确,应抓紧按程序调整控规。东侧区块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按容积率不大于 1.0,建筑密度不大于 35%,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进行控制。西侧镇政府实施区块应抓紧落实各项前期手续,确保项目推进。
会议强调,要充分考虑“双林三桥”的视觉要求,从保护和协调古镇风貌角度出发,严格按照《双林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相关要求进行设计,进一步论证文昌阁高度与体量,其建设方案应报文保部门审批。应扩大项目用地范围,东侧停车场要纳入项目整体用地范围,商业步行街内不得设置机动车通道。商业用房要严格规范用途,禁止作为成套住宅销售。
会议要求,项目应编制交通影响评价。优化整体游览路线,沿河建筑增加后退距离,加强沿河步道与西侧古镇保护区的联系。调整建筑山墙面间距,满足规范要求。明确商业业态和功能,完善公厕等相关配套设施设计。补充店招设计。进一步复核绿地率,结合功能组团分区打造景观节点,提升景观空间序列层次。
四、双林镇2018-5号地块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建筑设计调整方案。
会议要求,机动车停车位布置形式、尺寸、数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补充商铺店招设计,沿街商业禁止设置连续单间式店铺。优化建筑外立面设计,确保沿街住宅建筑外立面公建化。外墙材质、色彩应严格比选。按技术管理规定合理布置设备平台。补充完善绿化景观设计,复核集中绿化日照,明确围墙形式与位置,沿河绿地与代征道路由业主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提交验收,并确保对外公共开放。明确室外体育健身场地。
五、和孚镇2018-22号地块(垃圾焚烧厂拆迁安置)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要求,高层建筑应按技术规定和消防规范要求增加后退红线距离和建筑间距。明确物业管理用房、垃圾清运房等配套用房的位置和面积。优化内部道路体系,明确道路等级。地块南侧内部道路应与现状丞相圩小区做好衔接处理。复核机动车停车位数量,适当减少室外地面停车位。优化非机动车位位置,增加住宅底层非机动车停车空间。户型设计应合理布局,充分考虑实际使用。立面材质应严格比选,确保建成效果。补充室外体育健身场地。明确集中公共绿地区域和面积,并补充日照分析。明确小区围墙形式与位置,优化沿河绿地景观。紧密结合现状水系与地域风貌,优化活动场地与休闲空间,丰富景观序列层次。
六、新区单元CD-03-03-08D 地块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强调,地块东侧出入口架设桥梁应明确位置与形式,小区入口广场应减少硬质铺装面积,采用绿荫、植草砖等形式,避免占用沿河公共绿地。桥梁及河流驳岸调整应编制专项设计方案报水利主管部门审批。
会议要求,优化物业及社区用房位置,应集中布置且保证对外开放。优化小区交通流线组织,优化地库出入口设计,确保行车安全性。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应均衡布局,满足使用及规范要求。优化地库设计,选择合理柱网尺寸。优化机动车停车位布置,形式、尺寸、数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优化建筑外立面设计,外墙材质、色彩应严格比选,确保建成效果。完善室外体育健身场地设计,满足使用及采光要求。补充完善绿化景观设计,复核集中绿化日照及面积。沿河公共绿地与代征道路由项目业主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提交验收,并确保对外开放。
七、江蒋漾单元CX-06-04-01D地块(马嘶大社区)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要求,复核日照分析,避免对北侧安置用房日照造成影响。优化小区南北向景观带设计。物业用房和社区用房应集中布置并沿路沿出入口布局。优化北侧出入口,合理组织商业、配套及小区交通流线。优化地面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位布局,非机动车位结合住宅与商业均匀布置,并设置充电设施。优化村民活动中心流线组织及垂直交通设计,满足消防要求。优化户型设计,合理布局,满足使用需求。阳台、设备平台、露台、飘窗等设置均须满足技术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优化建筑外立面设计,外墙材质、色彩应严格比选,确保建成后效果。补充集中绿地,满足规范要求。明确围墙形式与位置,补充完善绿化景观设计,优化组团绿地体系。
八、南浔镇褚家漾旧城改造10#地块低效用地再开发(恒富广场)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明确,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按容积率不大于2.4,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控制。
会议要求,加大酒店入口广场,满足集散要求。优化停车流线,优化地下车库坡道布局,满足通行使用需求。停车位布置形式、尺寸、数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细化完善建筑平面,明确裙房内大空间用房具体功能布局。客房层布草间等配套功能用房应满足酒店使用需求。消防设计、无障碍设计应满足酒店建筑专项设计规范。优化建筑立面,强化建筑外墙竖向线条处理。外墙材质、色彩应严格比选,确保建成后效果。补充完善绿化景观设计,明确围墙形式与位置。市政管网、室外场地标高应结合风顺路道路改造方案进行设计,充分衔接,做好预留。
九、硬长桥单元CD-04-02-07H地块(湖州普康智慧养老产业)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要求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后再次提交规委会审议。
会议强调,应进一步结合周边业态布局,充分论证项目选址的合理性。从提升片区整体形象出发,重新推敲总体布局及沿路外立面造型,提高建筑设计标准,整体风格与南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新校区相协调。
会议要求,地块南侧建筑要与城市道路平行布局,扩大地块内部空间。优化风雨连廊设计,充分结合景观节点,简化布局并应连通各单体。按省标要求复核机、非动车停车位数量。同时按照标准配建充电基础设施。优化景观设计,合理布置室外休憩空间、无障碍步道、救护车停车位等。
十、东迁单元CX-01-02-04G、CX-01-02-05D地块(南浔福德国际家居建材商业综合体)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要求,地块东侧桥梁应编制专项设计方案并报水利部门审批,引桥部分不得占用沿河公共绿地。西地块沿强华西路出入口应征求交警部门意见,并控制为只进不出的出入口。地库出入口宜结合基地出入口设置并优化地下车库设计。加强内部交通组织分析,优化道路路网布置,做到人行、车行相对分流。考虑货车、大巴车等特殊车辆的进出流线及停车,满足转弯半径和安全视距要求。高层建筑应布置消防登高场地。复核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数量、形式、尺寸应满足省标要求。非机动车位应分散均匀布置,按照标准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结合星级定位及管理需求,优化高层酒店平面布局,并符合专项设计规范。商业建筑不得设置成套住宅、类住宅式房间。优化东地块停车楼设计,提高利用效率。仔细推敲建筑外立面设计,提升商业氛围和沿街立面形象。深化景观设计,适当增加绿地,提升景观序列层次。优化沿河绿地景观,补充完善夜景亮化设计。
十一、新建南浔人民法庭项目和南浔古镇旅游纠纷调解中心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强调,应增加建筑整体高度,按三层建筑进行优化设计。
会议要求,优化入口广场设计,避免占用沿路公共绿地。优化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布局,增加机动车停车位数量,满足外来人员停放需求。优化建筑平面设计,合理组织建筑内部交通流线。优化功能布局,满足使用及规范要求。建筑外立面形式应结合平面功能进一步优化,玻璃幕墙和穿孔铝板形式应考虑内部开窗通风需求。
十二、适园单元CD-01-01-09K地块(湖州南浔智能科技文化产业中心)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明确,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按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40%,广场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进行控制。
会议要求,建筑应整体向东南侧移动,增加沿路后退空间,并确保南侧、东侧沿褚家漾滨水绿带宽度不小于20米。合理组织交通流线,增加地面停车位,应满足实际使用需求。优化地下室布局,提高地库利用率。地下室退让用地边界应满足规范要求。优化建筑整体布局,适当增加建筑灰空间,提升沿人瑞路街道氛围。优化建筑布局形式,进一步推敲裙房与主楼衔接处理,确保褚家漾公园沿城市界面的景观通透性,并结合设置人行通道,简化人行流线。仔细推敲裙房曲面流线,增加与主楼的协调性。优化平面功能布局,符合实际使用需求。优化消防登高面处理,强化主入口形象设计。完善屋顶绿化设计,提升景观序列层次。补充完善沿河绿地景观设计,应与褚家漾公园整体景观风貌相协调。
十三、南浔镇褚家漾旧城改造17#地块低效用地再开发(南浔嘉都广场)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建筑设计调整方案。
会议明确,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按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进行控制。
会议要求,优化出入口设计,按技术规定要求控制风顺路人行出入口宽度。复核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停车位形式、尺寸和数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同时按照标准配建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明确业态,优化平面设计,满足各使用功能及防火要求。商业用房要补充店招、烟道等专项设计。优化办公、酒店高层外立面设计,与商业综合楼立面相呼应。外墙材质、色彩应严格比选。补充完善绿化景观设计,市政管网等结合风顺路最新改造方案设计。明确围墙形式与位置。优化沿河绿地景观和岸线处理,沿河绿化应由土地取得方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提交验收,并确保对外开放。
十四、和孚镇荻港村桑基鱼塘生态系统保护和提升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会议原则同意设计调整方案。
会议要求,应坚持保护耕地、保护生态为优先原则,凸显水乡特色,做好传统农耕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在此基础上加强活化利用。优化总平面布局,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结合绿地景观节点,推敲斟酌彩色电瓶车道建设位置和形式。优化景观塔立面设计,控制体量及高度。完善植物种类配置,树种应与桑地相协调,符合场地风貌特色。优化人行步道铺装设计,体现乡村肌理特色。优化绿化景观设计,加强内部景观空间营造,小品设计应与整体风貌相协调。优化竖向设计,提高沿岸景观植物空间层次。
会议还要求,各项目设计方案应按交警、消防、人防、体育等相关部门要求做好专项设计。建筑无障碍设计、节能设计和太阳能利用设计等按国家规范要求严格执行,鼓励利用太阳能,积极采用新技术和新材料。合理布置太阳能集热板、空调室外机等建筑附属设施,结合造型作优化美化处理,不得影响外立面造型,飘窗下禁止设置室外空调机位,空调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放。合理确定室外地坪竖向标高,保证各类市政管线接入,同时满足防洪要求。设计中贯彻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理念,积极采用透水铺装、绿色建筑、下沉式绿地、雨水调蓄等设施。单独编制市政景观工程专项设计方案并报规划主管部门审查。
出席:吴叙良 陆利斌 俞建华 吴建学 何琪虎
文 涛 朱 峰 邹 颖 卫 良 周光宇
朱洪根 冯 强 沈光明 姜建发 姜玮康
沈美新 王 军 沈 翊 刘英政 闻爱祥
高少勇 闵金良 姚文斌 沈建钢 彭 琳
周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