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0-003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11-23 |
文 号: | 〔2020〕8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2020年11月3日,受吴冠宇副区长委托,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邱伟荣召集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负责人和度假区、开发区、南浔镇、练市镇、双林镇、菱湖镇、和孚镇、善琏镇、旧馆镇、石淙镇等单位政法及卫生分管负责人,就我区具有输血治疗史丙肝患者困难生活补助标准调整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现纪要如下:会议听取了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丙肝患者生活补助标准的汇报。 |
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0-003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11-23 |
文 号: | 〔2020〕8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2020年11月3日,受吴冠宇副区长委托,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邱伟荣召集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负责人和度假区、开发区、南浔镇、练市镇、双林镇、菱湖镇、和孚镇、善琏镇、旧馆镇、石淙镇等单位政法及卫生分管负责人,就我区具有输血治疗史丙肝患者困难生活补助标准调整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现纪要如下:会议听取了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丙肝患者生活补助标准的汇报。 |
关于调整丙肝患者困难生活补助标准的专题会议纪要
2020年11月3日,受吴冠宇副区长委托,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邱伟荣召集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负责人和度假区、开发区、南浔镇、练市镇、双林镇、菱湖镇、和孚镇、善琏镇、旧馆镇、石淙镇等单位政法及卫生分管负责人,就我区具有输血治疗史丙肝患者困难生活补助标准调整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现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丙肝患者生活补助标准的汇报。自2014年下半年始,我区丙肝患者多次要求与周边地区享受同等补助政策。2014年12月,区政府就丙肝患者补助政策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原则同意在不突破政策前提下,给予我区困难丙肝患者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2019年9月起调整至每人每月不超过810元)。
会议强调,要参照周边地区补助标准,对丙肝患者生活补助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一是明确补助对象。医疗救助对象为经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认定,具有输血治疗史,并属我区管辖的丙肝患者。二是生活补助金额自2020年5月起调整至每人每月不超过873元。救助资金按照原渠道由所属镇(开发区、度假区)自行承担。三是明确今后丙肝患者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标准根据民政部门最低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标准作动态调整。
出席:邱伟荣 何文彬 孙萍萍 潘明峰 费建民
孙俊巧 朱建国 张海清 沈 亮 李学方
沈建钢 施旭明 徐娟英 朱欢怡 徐伟中
陈晓凤 倪春翔 刘 畅 鲍学俊 费海峰
汤立宇 张兰轩 杨秋文